证交所 18日办大量取得股份申报新制第三场宣导会

另外,主管机关也已于今年1月30日公布「证券交易法第43条之1第1项取得股份申报办法」等相关子法,并同步于今年5月10日一并施行。

证交所所明,此次修法目的是为提升公司股权重大变动资讯之公开透明度,使投资大众能知悉公司股权大量变动的缘由和趋向,进而了解公司经营权及股价可能产生的变化,与主要国家法规之立法趋势一致,也可符合亚洲公司治理协会(ACGA)对股权管理资讯揭露的要求。

证交所同时强调,为强化申报义务人及市场参与者对法规修正之了解,减少违规情事,已于去年12月21日及今年2月22日分别举办2场次「证券交易法第43条之1第1项大量取得股份申报新制」线上宣导会。

4月18日将再举办第3场宣导会,邀请所有上市公司及未上市上柜之公开发行公司持股超过5%股东及相关股务人员报名参加,而本次宣导会主要将说明大量取得股份申报之规范、新制实施初次申报、申报文件及申报事项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