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期货ETF管控措施 7月31日起实施
证交所表示,鉴于原油期货长期存在正价差且我国期货ETF反分割不易,原油期货ETF因转仓需要恐面临净值长期减损,甚或达下市清算门槛,由于杠杆及反向期货ETF商品属性复杂,市场投资人并非均能了解该商品特性及其风险,为进一步保障投资人权益,因此增订期货ETF管控措施。
证交所搜集近期证券商及投资人询问上述管控措施问题后指出,1、如期货ETF最近10个营业日基金平均单位净资产价值较其最初单位净资产价值累积跌幅达65%以上,于证交所公告后次一营业日起,暂停融资融券交易、停止有价证券借贷及当日冲销交易,其中暂停融资融券是指不可以再新增融资融券交易,惟可进行融资融券了结交易(包含融券买进及融资卖出交易)。
2.如期货ETF最近10个营业日基金平均单位净资产价值较其最初单位净资产价值累积跌幅达85%以上,于证交所公告后次一营业日起,并同以其为标的认购(售)权证,除权证流动量提供者专户及避险专户、指数股票型期货信托基金受益凭证流动量提供者专户外,其他投资人仅得卖出,不得买进委托,其中其他投资人仍得进行融券买进及融资卖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