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深夜洗澡边飙歌 男邻居登门抗议「太吵」竟挨告猥亵
女子在自家浴室洗澡唱歌,因音量过大吵到邻居男子,男子事后与她争执,她控告男子企图对她强制猥亵。(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台中1名女子小芳(化名)去年3月在自家浴室洗澡唱歌,但因音量过大吵到楼上邻居男子,男子事后与她发生争执,小芳则指控男子不但恶意将浴室灯关掉,还硬闯浴室内将她强压在墙壁索吻,男子解释2人确实有吵架,但他未做出强制猥亵行为,法官最后认定小芳的证据不足,判男子无罪。
判决书指出,小芳与男子分别住在同栋住宅2、3楼,去年3月15日晚间小芳在浴室洗澡时,电灯突然熄灭30秒,她指控男子之后强行闯入浴室,把她压在墙壁说「让我亲一下」,最后是她极力反抗才阻止,事后她才在母亲陪同下报警提告。
而男子在法庭上辩称,2人当天确实有发生冲突,他有骂小芳脏话,但否认猥亵行为,解释是因为小芳当时在浴室里一直大声唱歌,他觉得很吵才会去敲对方浴室门,但对方没理会才选择关电灯,之后事小芳自行开门,他并未闯入,也没有说「让我亲一下」,全是小芳胡乱指控。
台中地院审理时,小芳称边洗澡边唱歌、穿衣服时浴室灯光有短暂熄灭,此部分说法与男子相符,但小芳指控遭强吻、强压墙壁等情节却是双方各说各话,但小芳无法提供证据佐证,男子仅承认争执时有抓住小芳手臂,无其他碰触,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因此判决男子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