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嫌半夜洗澡太吵、重低音扰人 工人挨罚3千元逆转免缴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工人阿强(化名)因为工作关系作息不固定,被邻居指控半夜洗澡太大声、播放重低音音响,因而挨罚3000元。台南地院法官日前审理之后认为,从访查纪录看来,难以认定阿强有制造噪音的行为,况且环保局人员前往稽查时,也没有发现噪音扰人的状况,最终因证据不足,裁定不罚并撤销原处分。

▲阿强曾被邻居抱怨半夜洗澡太大声。(示意图/VCG,非事发地点。)

判决书中记载,阿强去年10月间被指控在家中制造噪音,妨害公共安宁,涉犯《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2条第3款,因而遭裁罚3000元罚锾。阿强认为原处分有违误,他因为工作关系作息无法固定,邻居曾抱怨他回家开门、半夜洗澡太大声,去年年初已经在房间的窗户、冷气口加装高密度海绵进行隔音,没想到同年10月仍挨罚。

台南地院法官表示,根据访查纪录看来,阿强是在去年10月间因「播放重低音音响」而挨罚,两名邻居的证词却不太一样,一人觉得整天都有听到重低音音乐,另一人则觉得没有很大声,因此无法仅凭这份访查纪录就认定阿强有制造噪音的行为。

再者,法官指出,环保局去年5月曾到现场稽查,当时稽查人员没有听到有播放重低音音乐产生噪音扰人的情形,所以也无法认定阿强的行为有构成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2条第3款的要件,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裁定阿强不罚,同时撤销原处分,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