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学生「返乡人不在」被嫌吵 挨罚2000元结局逆转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外籍女学生美美(化名)被指控在去年7月至今年3月之间,于租屋处制造噪音,因而挨罚2000元;她无奈表示,自己平时忙于课业和打工,很少在家,寒暑假也都会返乡探亲,根本不在家,警方未尽调查之责就对全部房客开罚,让她无法接受,因此决定提告,最终获得台南地院法官裁定不罚。
▲美美鲜少在家,却被指控制造噪音,还因此挨罚2000元。(示意图/VCG,非事发地点。)
判决书中记载,警方接获检举指称,美美自2023年7月至今年3月间于租屋处制造噪音,妨害公众安宁,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2条第3款规定,于是裁处罚锾2000元。不过,美美在收到处分书5日之后,随即向台南地院提出声明异议。
美美表示,租屋处有数名租客,她平时忙于课业和打工,很少在家,也没有做过制造噪音的行为,寒暑假时也都会返乡探亲,根本不在家,警方却没有尽到调查之责,就对全部房客开罚,她无法接受,因而决定提告。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首先,警方是收到检举人提供的录影光碟,经制作笔录之后,认定检举人的住处确实有受到噪音侵扰,进而依法开罚,但是美美否认检举内容,究竟噪音来源为何,警方并未身历其境了解。
第二,法官指出,噪音是否达到妨害公众安宁的程度,除了检举人的笔录之外,警方并未查访其他住户,以证明噪音来源是由美美制造,而且已经超越社会大众所能容忍的音量,妨碍不特定多数人的居家安宁。
第三,法官表示,警方出示的事证除了检举人调查笔录、录音档之外,没有其他积极证据足以证明美美有制造噪音且妨害公众安宁的违法行为,最终认定原处分确实有不当之处,裁定撤销原处分,美美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