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交保→抗告」恐成拉锯战 台湾司法最高纪录是5进5出

▲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中)经桃园地院9日第1次更裁,仍准交保但保释金从500万元提高为1200万元,桃园地检署立刻提起第2次抗告。(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被控涉于桃园市长任内收贿,桃园地检署声押禁见郑,桃园地院维持交保结果、仅将郑的交保金从500万元提高到1200万元,检方第2度抗告,高院若再度发回桃院更裁,可能形成院检拉锯战,而国内最知名的司法羁押大战,是10年前驾驶砂石车冲进总统府正门的张德正,创下5进5出纪录,最终交保确定。

现年50岁的张德正因家暴案件被判刑、认为司法不公,于2014年1月25日上午5点多,驾驶35吨砂石车在凯达格兰大道趁全线绿灯,直线加速冲撞总统府正面,连闯外围铁栏杆、阻车柱、地虎闸等阻隔设施,车身冲上府前阶梯,吴姓站哨宪兵及时关闭车厅厚重防弹铁门,才顶住车头挡下。

张男多处骨折、重伤昏迷送医戒护住院。张男事前寄信给媒体,声称若驾车冲撞总统府造成死伤,「我愿意接受死刑」,检方认为张男对当时现场多位执勤便服与制服宪兵有不确定杀人故意,在张男同月29日小年夜出院、坐轮椅被移送复讯后,以涉犯杀人未遂等罪嫌声押禁见。

北院裁定张男无保请回,北检立刻提起第1次抗告获高院发回北院重新调查,但北院第1次更裁改为将张男责付辩护律师,北检第2度抗告,院检在同年春节期间密集上演「声押、交保、抗告、发回更裁」的拉锯战。

▲张德正(中)2020年2月假释出狱,曾重返总统府前企图抗议。(资料照/记者邱中岳摄)

北院同年2月1日大年初二第3次更裁,仍准张男交保、保释金从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北检第4度抗告,并以张男「有高度再犯危险、有羁押必要」为由,请求高院依法自为裁定羁押张男。

高院隔天(2日)指责北院轻信张男片面说词、无视诸多交保再犯前例,且2003年到2006年间,有3名男子分别在总统府前企图自焚、纵火或发射信号弹,各被羁押51天到201天,张男犯行更加严重,北院却没论述张男对社会大众有无不特定潜伏危险。

高院据此撤销北院准许张男交保30万元的裁定,口吻严厉,但高院认为本案属于一审法院管辖,为保障被告权益、原则不宜由二审法院自为裁定羁押,因此第4度发回北院更裁。

北院同日(2日)晚间火速开庭调查,第4次更裁仍准张男交保30万元,但附加限制住居与限制出境、出海条件,回应高院发回更裁理由中,指责北院漏未审酌张男多次出国、有无逃亡之虞的看法。

▲郑文灿(中)因涉贪被桃园地检署声押禁见,9日第2度获桃园地院裁准交保。(图/黄克翔摄)

北检第5次抗告,高院同月(4日)大年初五终于驳回,让张德正交保确定,理由为具有羁押原因,并非就有羁押必要,在这场羁押延长赛中,北院连续5天开庭、张男都准时到场,且他有正当职业、固定住居所、和父母及子女住在台湾,案发后经家人支持、律师协助,心境已不同,难认有再犯可能。

张男最后被依杀人未遂罪判刑6年定谳,2015年11月入监服刑,2020年2月假释出狱。2017年1月被判与车行连带赔偿总统府223万余元确定。

张男被声押所缔造的5度5关捉放纪录,症结在于张男有无再犯之虞,虽不同于郑文灿涉贪被指有逃亡与勾串、灭证等羁押必要性,但院检若因是否羁押郑文灿陷入斗法僵局,不仅反复开庭徒增奔波劳费,也将使防止勾串灭证的目的落空,目前法令未限制检辩对声押案抗告次数,只能靠上级审驳回抗告或自为裁定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