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涉收贿!法院证实「收500万后1年后归还」 未收押理由曝

记者沈继昌、刘人豪/桃园报导

刚接任海基会董事长职务月余的前桃园市长郑文灿,惊传因涉及贪污罪,遭桃园地检署声押禁见,桃园地院今(6)日裁定500万交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并说明裁定交保的2理由。

▲郑文灿。(图/记者屠惠刚摄)

桃园地院的新闻稿证实,郑文灿确实于2017年9月收受500万元,但2018年8月时又交还廖姓人士,但法官认为,无法证明是犯罪所得,加上另四名涉案被告已遭收押,因此驳回检方声请羁押郑文灿,裁定500万元交保。

桃园地院表示,郑文灿涉犯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泄密罪嫌部分,郑文灿虽否认犯行,但有相关供述及非供述证据资料,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而与郑熟识的廖姓人士、重划会的廖姓人士等4人已裁定羁押禁见,而杨姓地主高龄近90岁,经裁定具保并限制住居及禁止与相关人员联系等情,且本案案发时间距今长达7年之久,相关监听译文及搜证照片已详如卷内所示,认无羁押之必要,并考量杨姓地主具保金额,准以500万元具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禁止与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联系或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