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档案解密 线民、证人全都露
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生前极力争取要看到「完整不遮掩」的国家档案。(施明德提供)
政治档案全面解密!《政治档案条例》修正新制28日起施行,最大变革是国家机密档案不再「永久保密」,除有特殊情形,属于国家机密的政治档案最长40年也须解密,并新增主动通知档案当事人作业,而政治档案中所载公务员、证人、检举人及消息来源之姓名、化名、代号及职称,不能再以《国家情报工作法》为由不公布,非档案当事人或政府机关申请调阅档案,档案局在分离处理涉及高度个人隐私部分后,才能提供。
当初被谁陷害 施明德等不到解密
《政治档案条例》虽已在2019年施行,但被诟病申请不易、重要资讯被遮蔽、档案内容贫乏等。已故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曾数度杠上国发会档案局,要求看到「完整不遮掩」的国家档案。施明德妻子程嘉君2021年10月接受本报访问时说,档案局知道如何对付他们,常从非常边缘、无关紧要的档案开始让他们阅览,「他们就是这样折磨我们。让我们也不可能活200岁来看完所有的档案」。
前民进党主席许信良在2021年底曾说,施明德一直抗议,认为他都快死了,人生走到现在,「当初谁陷害他?为什么坐牢?一定有人举报,他至今不知道」。
《政治档案条例》修正案虽于去年12月8日经立法院通过、总统12月27日公布修正,特别挑选在今年2月28日正式实施,但施明德已于今年1月15日离世。
若危及情报部署 每次可延3年
国发会表示,此次最大变革在调整保密规定,全面删除永久保密规定,明定属国家机密之政治档案,届满40年必须解密,不过若涉及对陆情报人员身分、情报工作部署解密有严重危害等情形,可检讨延长,但每次不得逾3年,且须报国安局及国安会同意。
至于原先以国安或对外关系为由,限制应用的解密档案,即日起开放应用,另对档案中所载公务员、证人、检举人及消息来源的姓名、化名、代号及职称,增定不适用《国家情报工作法》的规定。
7月首通知 当事人可拒开放隐私
在强化档案当事人权益保障方面,增列档案局应主动通知档案当事人,并得返还其私人文书。档案局表示,已修订「政治档案清查整理及开放应用作业程序」,预定7月31日办理首次通知。
政治档案中若涉及受监控当事人的高度隐私,如家庭关系、伴侣关系、性别关系或私领域监译纪录等,当事人具有优先近用权、附卷权及高度个人隐私纪录拒绝开放权,并于通知6个月后公告该人名索引及其档案目录。
在政治档案解密后,政府机构及非当事人也可能想调阅查看,对于高度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则规定除当事人已死亡、相关资料届满70年,或经档案当事人同意,档案局应分离该隐私部分后提供应用。
《政治档案条例》原以1945年8月15日日治时期结束至1992年11月6日金马等离岛宣告解除戒严前一日止,做为征集档案时期,修法后档案局将持续征集1992年11月6日后的政治档案。
蔡英文总统昨在嘉义县出席228事件中枢纪念时说,政治档案也是历史真相重要的一块拼图,她要请国安团队以开放态度完整解密,公开更多政治档案。
国发会表示,政治档案典藏量长度已达2.8公里,占国家档案的10%,同时已编制开放71万余笔人名索引及287万页内容分析,已公布逾171万页去识别化政治档案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