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不需要金句文化
(图/本报系资料照)
台北市议员王世坚曾在反服贸抗争现场引英文谚语「Over my dead body」,力挺太阳花学运群众占领立法院,让他广受瞩目。今年初,他再度搬出此「名言」,拒绝因其引用错误数字评论新竹棒球场工程并称前新竹市长林智坚「草包」向林智坚道歉,他坚决地表示:「Never. Over my dead body. 」惟英文是讲求逻辑的语言,当年王议员与其他绿营民代在立院门口围起人墙「保护」学生,喊出 「Over my dead body」,语意明确;这次他依样画葫芦,再秀英语拒绝向林智坚道歉,恐怕是逻辑不通,值得商榷。
「Over my dead body」是道地的英文,言下之意为除非我死了,否则别人休想做某件事(即誓死捍卫)。通常说这句话的人,是拥有权力做决定来阻挡他人的企图,一旦选择了不作为或放弃,就会被得逞。譬如,1999年,获颁我国二等卿云勋章的已故美国参议员杰西·赫尔姆斯,时任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在《台湾关系法》20周年的研讨会上主张,美国应提升与台湾的防卫合作来因应中共的军事威胁,并且美国政府休想要删减对台军售,除非「Over my dead body」。赫氏主持参议院外交委员会逾6年,和现任美国总统拜登是外委会前后任主席;赫氏力主反共的外交政策,也曾在国会提案禁止美国政府出于政治动机减少对台军售,角色举足轻重,美国国务院人事案和对外政策若要顺利通过,都必须经过他这一关。故当年赫氏以参院外委会主席身分就力阻美国删减对台军售的立场表态「誓死捍卫」,从外界看来确有其道理。
反观王世坚拒绝向林智坚本人道歉,在逻辑上而言,其实无涉他是否需要「誓死捍卫」的问题,毕竟在常理上没有任何人能逼他道歉。换言之,就算王议员选择漠视外界的呼吁绝不道歉,也不会像国会审法案或预算案般,因为原本阻碍的力量消失了,而就此能通过完成立法;倘若某人秉持「誓死捍卫」的精神拒绝道歉而牺牲,其实在他(她)过世之后,真的也没办法亲自道歉了,不是吗?
在新媒体当道的年代,常见公众人物或企业借由通俗的口头禅或企业理念口号来贴近大众,产生亲切感,进而打造品牌知名度(和赋予企业精神),所在多有,譬如全球速食龙头麦当劳近20年沿用口语化的俏皮广告语「I’m lovin’ it!」,强调消费者享受美食的情境,就深植人心;知名运动品牌爱迪达的「Impossible Is Nothing」,亦复如是,即使这两个例子从文法的角度上来看,或有不同见解。
总而言之,如何正确使用英文谚语必须考虑到「情境」的因素和相关逻辑,同一句话并非都能运用在不同的脉络上。政治人物的言行对社会有示范效应,去年地方选举期间所引爆的候选人论文抄袭风波,已经是很好的教训。至于政治人物应具为民服务的公共性,其本质与艺人或网红不同,若一味只求媒体曝光而逞口舌之快、哗众取宠,只会愈加陷入本末倒置的困境,对于民主政治的健全发展以及社会教育的意义皆毫无助益,国人不得不察。(作者为国民党革实院副院长、清大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