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國定古蹟抽二手菸 文化部成禁菸破口?
艺人邰智源今在社群分享中正纪念堂现况,批市府将树木砍光并设置吸烟区,北市卫生局表示将前往稽查。图/引用自邰智源IG
若非艺人邰智源开砲打错对象,估计很多人不知道,原来被文化部列为国定古迹的中正纪念堂,居然还有「抽烟专区」。反烟舆论炸锅,文化部堂而皇之举烟害防制法第19条,为「抽烟区」法开一面,让禁烟出现破口,却忽略同法第20条的尚方宝剑:「经所有人、负责人或管理人指定禁止吸烟者,不得吸烟」。法源可以禁烟,却选择开放,没有文化的文化部,干脆改名「笑话部」。
邰智源在IG批评,全世界都在公共区域反烟、禁烟,有关单位竟把中正纪念堂某个入口处附近树木砍了,然后设置吸烟区,可笑且荒唐;他还一度砲口歪掉,误以为是北市府推动的公共政策,意外引战。事实上,中正纪念堂园区管理机关为中央文化部管辖,中正纪念堂昨天回应,砍树是移除遭褐根病感染的树木,吸烟区是依法设立且设置多年,设置吸烟区与遭褐根病感染后移除的树木,根本没关联。
中正纪念堂管理处也表示,公园是户外场所,依据烟害防制法规定得设置吸烟区,2009年依据主管机关函示,因应烟害防制法新规定上路,由各馆所研议设置吸烟区可行性。当时在大忠门牌左侧、大孝门牌右侧及棋艺区等3处设置吸烟区,考量吸烟区与非吸烟区太近,难以区分,2013年2月将3处吸烟区减为2处,后来又有检讨,目前仅剩棋艺区1处。
烟害防制法第19条规定,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其他文化或社会教育机构所在之室外场所,室外体育场、游泳池或其他供公众休闲娱乐之室外场所。除吸烟区外,不得吸烟;未设吸烟区者,全面禁止吸烟。
不过,该法第18条规定「全面禁烟场所」,第一项就是各级学校、幼儿园、托婴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务场所及其他供儿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动为主要目的之场所;第20条则则规定,全面禁止吸烟以外的场所,经所有人、负责人或管理人指定禁止吸烟者,不得吸烟。
难以想像,中正纪念堂设置吸烟区竟是回溯14年前的一纸函示,文化部「拿明朝的剑砍清朝的官」,当年所谓的新规定,如今也属落后观念,十多年前的社会环境背景已跟不上如今现代进步城市的基本要求。
烟害防制法第19条虽有抽烟的豁免条款,但该法第18条、第20条也赋予禁烟的法源;或许有人主张抽烟人权,但「你抽烟的权利不该建立在我要抽二手烟的基础上」,不能假人权之名,行剥夺更多人权之实。
退一步而言,中正纪念堂全区都是文化部核定的国定古迹,也是民众阖家出旅的美好回忆,儿童嬉戏、青年练舞,这里还有国家剧院、国家音乐厅,不仅是首都地标、更是国家门面,但每当欣赏完国家级表演,就看到瘾君子在蒋公铜像脚边吞云吐雾,不知道外国宾客作何感想?
社会各界推动反烟多年,但反观民进党达官显要陈时中、潘孟安、梁文杰等人抽烟的嘴脸,嘴巴说一套、抽的又是另一套,外界称之为「挺烟、亲烟的执政团队」,似乎一点都不违和,文化部墨守陈规的作为,就不会太令人意外。
二手烟已成全民公敌,「反烟」、「护树」是进步的普世价值,中央主管机关如此消极,到底想保护谁?进步首都应建立更高标准,台北市长蒋万安可以有更进步的态度,不只为祖先「争一口气」,也让中央知道人民在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