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禁止!国三生抽4年电子烟严重肺浸润 卫福部提案送政院

电子烟。(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国内出现首起电子烟肺病通报个案,一名中部15岁少年,抽电子烟达4年,出现肺部严重损伤送医。卫生福利部次长石崇良今(2)日表示,科学证据显示电子烟危害大于传统烟品,《烟害制法修正草案已经送政院,该版本将采最严格管制措施,禁止电子烟;至于加热烟则列烟品的一类,采逐案审查纳管目标下个会期送入立院决战。

去年美国陆续传出「电子烟肺部疾病」严重案例,累计死亡已经超过60例,国内竟也出现首起个案!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9月收治一名15岁国三男生,因为呼吸喘挂急诊,检查发现双侧严重肺炎肋膜积水,从X光片看,肺部已发白混浊,呈现浸润现象,甚至需氧气辅助维持血氧,追问后才知道孩子小学五年级开始就仿照大人抽电子烟,一抽就是4年,研判因此造成肺部严重损伤。

国内《烟害防制法》已经13年未修,石崇良表示,卫福部修正版本已经送入行政院审查当中,这次修法因应多年烟害防治法没有修正,但新兴烟品一直出来,特别是现在科学证据来说,电子烟危害远大于传统烟品太多,加上行销手法管理难度,是烟害防治近期最大挑战。这次提版本是严禁,不得输入制造贩售,采取最严格管制措施,不允许国内有电子烟。

《烟害防制法》修法草案内容包含把吸烟年龄从18岁拉高至20岁,另增列「类烟品」用以纳管电子烟,明文禁止类烟品之制造、输入、贩卖、供应、使用、展示及广告,此项定义不只管电子烟,对于未来其他可能的新兴烟品也可以此条文禁止。

至于加热烟,石崇良表示,考量其本身仍为烟草,仅载具不同,扩充列为烟品一类纳管,但与一般烟品不同的是,加热烟必须逐案审查,提健康风险评估报告给为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