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不平静旅游受阻 部分产险旅行不便险有补偿

富邦产险表示,被保险人若在海外旅行期间内,因预定前往之地点发生战争、暴动、民众骚扰、天灾致被保险人必须更改其预定旅程因而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费用,保险公司就实际支出之费用于保险金额内赔偿。但前项所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费用,以被保险人原预定之交通及住宿「同等级」之费用为限,惟应扣除可由旅馆业者、交通工具业者、旅行社或其他提供旅行、住宿业者处获得之退款或非货币形式偿还之等值金额。

国泰产险也指出,依旅综险公会版共同不保事项条款,战争属于旅游平安险、伤害医疗险及旅行不便险之除外责任,但国泰产险调整另有约定被保险人预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业者之受雇人罢工,或预定前往之地点发生之战争、暴动、民众骚扰、天灾,所致之旅程更改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费用,负理赔之责。因此,对于已开始海外旅游之保户,原安排至当地旅游者,如因此更改原定的旅游行程,额外增加之交通或住宿费用,可提供条款约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与额外增加费用之单据正本向国泰产险提出申请。

新光产险同样表示,除了「旅程更改保险」保险公司负赔偿之责外,其余如「旅程取消保险」、「班机延误保险」、「行李延误保险」、「行李损失」等承保范围,皆不承保因战争所致之损失。

不过,若是已知前往旅游地区已发生战争及暴动等事故,产险业者表示,即使已有投保旅综险仍有可能无法获得理赔,因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外敌入侵、内战、叛乱、军事反叛、恐怖主义者之行为所致者,为旅综险的共同不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