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令嚴打資本市場財務造假 查辦5家上市公司
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等6个单位今天共同发布文件,宣布严打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并一举对5家涉及财务造假、大股东挪用资金的中国上市公司及7名相关负责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达人民币1.21亿元(新台币5.4亿元)。
新华社今天报导,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作出这一宣示。
报导指出,这项意见宣示「进一步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加大制度供给,强化激励约束,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报导,这项意见明确5方面重点举措,内含17项具体举措共20项内容。其中5方面重点举措为:一是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严肃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配合造假,加强对滥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的监管,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
二是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健全线索发现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刑衔接协作;三是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加大刑事追责力度,推动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
四是加强部际协调和中央地方协同。国有资产出资人加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部门提升协同打击力度,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五是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压实仲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完善财务讯息相关制度,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
这项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确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政策衔接、工作协同,强化监督问责,有效统筹打击财务造假与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报导并提到,这项意见释放出3大「惩防并重」的政策讯号。一是升级惩防财务造假力度是市场发展必然要求;二是惩治财务造假重点在于持续提高违法成本;三是多措并举加强防治,持续优化市场生态。
在发布上述意见的同时,中国证监会同时宣布,对江苏舜天、ST特信、ST中利等3家上市公司行政处罚,累计罚款6830万元,并对6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对易事特、凯撒同盛等2家上市公司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款5270万元,并拟对1名主要责任人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