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启动城市更新 首批21市开跑

《通知》指出,此次试点内容聚焦「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永续)模式」、「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目的在帮助21个城市在「城市更新时期」顺利度过可能会面临的问题。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城市更新,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并结合各地元素,用因地制宜的方式,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其后形成可效仿、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相学习,并利用「科学有序」的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名单包括: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景德镇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重庆市九龙坡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此外,《通知》强调先评估城市,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再加快制定城市更新规画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建立项目库,明确城市更新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实施时序。此外,《通知》也鼓励颁布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