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刘振民:绿色转型将是未来影响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洪晓文 海口报道

“人类正在进入去碳化时代,并且这波绿色转型并非完全由市场驱动,而是由全球治理兴起的。”近日,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举办的学术交流会上,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刘振民就“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与绿色低碳发展”做专题报告时开场便如此谈到。

当前,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应对气候变化,不仅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而且关乎人类前途命运,并成为当前全球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面对深刻复杂变化的国际形势,各国如何通过加强合作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变革,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中国如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签署,研究了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公约要求各国制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是各国政府的责任,“终极目标是将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维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并约定自公约生效起后,每年召开一次缔约方大会。

在刘振民看来,于2015年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的《巴黎协定》意味着人类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发生了质的变化,“更加专业且明确”。《巴黎协定》明确的长期目标是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这说明“人类对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与监测越来越细致。”

刘振民指出,《巴黎协定》中有很多创新性规定,包括提出五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如各国以“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形式共同参与减碳气候行动,各国努力尽早实现“碳达峰”,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全球“碳中和”。但2021年达成的《格拉斯哥气候协议》将全球“碳中和”目标提前到了本世纪中叶。目前全球已有150多个国家提出碳中和目标,覆盖全球94%的GDP、86%的人口。“从《巴黎协定》到《格拉斯哥气候协议》再到‘阿联酋共识’,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模式基本形成。”他提出,在此背景下,全球能源体系要以公平有序的方式开始转型进程,而经济发展方式的绿色低碳转型将是未来几十年影响国际关系、国际格局及国际贸易市场的重要因素。

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中国,不仅是资源禀赋优势国,还是全球最大的煤炭消费国、生产国和进口国。刘振民认为,中国的能源转型目前面临着几方面挑战:一是能源转型窗口期偏短;二是长期以来能源结构偏煤,目前各地在大力发展水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设施,但煤仍偏重;三是能源效率偏低;四是制造业门类齐全但也同时面临耗电耗能问题,尤其是今后的人工智能、数字计算等产业耗电巨大的问题亟待积极应对;五是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以及经济增长对传统能源消耗的需求仍然巨大;六是国际格局对我国绿色能源、新能源装备出口等带来的冲击;七是绿色技术成熟度的问题。

对此,刘振民对实现“碳中和”提出四方面具体建议:一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光伏、水电等零排放能源,使可再生能源占到主导地位;二是加强技术创新和革新,实现和保留的化石燃料的清洁利用;三是加强森林、湿地、海洋等碳汇的培育和养护;四是全民动员,要有意识改变生活方式,走循环经济、低碳生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