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电信工会11日赴交通部陈情
中华电信于元月一日启重组织调整转型,工会认为中华电信应遵照与工会所订之团体协约第2条、第16条及《劳动基准法》第10条之1之规定进行实质劳资协商获致共识后方得进行组织调整。
中华电信日昨宣布全员调薪4%,工会认为,中华电信之前表示高于军公教调薪幅度,此次调薪幅度未如之前承诺。
另外,工会认为较年轻的会员(94 年 7 月 1 日以后受雇者),依照劳工退休条例规 定,由雇主每月提拨其薪资6%至劳工退休金个人专户,与适用劳动基准法 之其他较资深会员于退休时所领取之退休金差距极大。以30年工作年资为例,前者只能领逐月薪资6%之累积(计算式:逐月薪资6%乘以12个月乘以30年=21.6个月),后者可以领取45倍的退休前平均工资,两种法制之歧异规定所形成之不公现象,及为公司留才起见,建议交通部尽速督促公司带头将新制劳退提拨率由6%调升为15%,不但能留住人才,更成为吸引延揽其他优秀人才的龙头企业。交通部目前是中华电信最大股东,持股比重约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