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吊臂案興富發不起訴 中市府:經仲裁建商共賠2.2億
台中捷运去年5月发生建案吊臂砸入车厢,酿1死10伤。台中地检署今依过失伤害致死罪起诉2名吊车工人,兴富发等公司不起诉。台中市交通局长叶昭甫说,台中捷运车厢、营运等相关损失,已与兴富发建设仲裁和解,对方赔偿2.1亿余元;中捷另赔偿台中捷运1264.7万余元。
兴富发文心爱悦建案去年5月顶楼塔吊拆除作业时,吊臂从高空砸落捷运绿线轨道,导致捷运列车撞上;中捷事故仲裁结果今年1月公布,兴富发需赔偿台中市政府、中捷共2.2亿余元。
交通局长叶昭甫说,事故发生后,捷运轨道、车厢损毁,加上营运损失等,初步调解为成立,后来经过仲裁,兴富发判赔2.2亿余元;针对地检署起诉结果,尊重司法。
中检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操作吊臂的许姓、吕姓工人,另现场工地负责人蔡姓工务长等人,以及兴富发公司、齐裕营造公司,以及宇球公司,因嫌疑不足,均获不起诉。
兴富发文心爱悦建案去年5月10日发生吊臂砸中台中捷运车厢酿1死10伤。图/报系资料照
兴富发文心爱悦建案去年5月10日发生吊臂砸中台中捷运车厢酿1死10伤。图/报系资料照
兴富发文心爱悦建案去年5月10日发生吊臂砸中台中捷运车厢酿1死10伤。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