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19家厂商申请无薪假 仅1家核淮

台中市议员陈本添关心市府针对企业实施无薪假的相关辅导与协助作为。(卢金足摄)

台中市最近有19家厂商向台中劳工局申请无薪假,只有一家核淮,人数50多人,为机械业,未核准的18家厂商仍需支付员工基本薪资,劳工局长吴威志6日表示,其中10家非景气因素,其他有的是受中美贸易大战影响,厂商来不及转型,接不到订单,影响生产线,雇主若要放员工无薪假,须符合劳动部规定,「无薪假不是雇主可以恣意妄为的权利!」

市议会6日进行民政业务质询,市议员陈本添关心市府针对企业实施无薪假的相关辅导与协助作为。

吴威志说,台中目前通报无薪假的状况,今年截至10月31日止,台中市共有19家厂商主动向劳工局通报,其中13家为科技制造业、4家为国际贸易业,另有医疗保健业1家、批发零售业1家。这次通报的业者中仅有1家符合劳动部规定,已由市府协助通报中央,并立即联结劳动力发展署提供相关资源协助。

受美中贸易战影响,许多工具机厂被厂商减单,出现「无薪假」情况,吴威志强调,无薪假认定主要由中央劳动部主责,地方政府协助有限,但市府仍将积极平衡企业营运及整合多方资源维护劳工权益。

「无薪假不是雇主可以恣意妄为的权利!」吴威志说,雇主若要放员工无薪假,须符合劳动部规定「因应景气影响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应行注意事项」,事业单位如果确实因受景气因素影响致停工或减产,应优先考量减少公司负责人、董事、监察人、总经理及高阶经理人的福利、分红等,如仍有必要减少劳工的工时及工资,也要先透过劳资会议协商

,并经过个别劳工同意后签订「书面协议」,事前向劳工局通报才能执行。

劳工局指出,事业单位如实施无薪休假,劳工家庭经济将受到影响,如企业因景气因素实施无薪休假三个月以上而与劳工终止契约,导致劳工有生活困难情形,可向市府劳工权益基金寻求资源协助。

此外,市府持续关注台中辖内事业单位实施减少工时情形,整合劳动部相关措施,适时主动提供相关服务或资讯,以协助事业单位或劳工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