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电动车免停车费喊卡 民代要求提优惠方案

台中市电动车数量约8300多辆,市府将取消电动车免费停车优惠。(林欣仪摄)

台中市电动车数量约8300多辆,市府将取消电动车免费停车优惠。(林欣仪摄)

为推动节能减碳,鼓励民众多使用电动车辆,台中市原本提供电动车免缴停车费的优惠,但有鉴于使用者付费及电动车数量攀升,市府交通局决定取消免费措施,市议会18日审议《台中市公有停车场收费自治条例》修正案,多数议员认为《台中市永续净零自治条例》规范电动车得享优惠,要求提出配套,将于下次会议一并审理。

台中市现有一般停车格位约15万个,其中430多席为设有充电桩的电动充电格位,而全市在籍电动车数量约8300多辆,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过去为鼓励民众多使用电动车,提供免收停车费的优惠,但近几年电动车数量增长快速,考量路边路外公有设施公平性与使用者付费的概念,将取消电动车免收停车费措施。

议员黄守达指出,《台中市永续净零自治条例》规范低碳运具停车格要增至10%,且该条例规范市府对电动车得给予优惠,交通局将如何规画优惠办法?议员李中则说,交通局尚未研拟出优惠办法,就要修正条例拿掉对电动车的免费措施,若通过等于是给交通局空白授权,要求若研拟优惠办法应告知议会,毕竟市府态度仍希望推广电动车。

议员江肇国举自身经验表示,自己是驾驶电动车,到公有停车场停车时,一般油车每小时收费40元,但停放在充电格位每小时收费80元,等于是从免费停车一下子跳到累进计费,未来电动车数量势必越来越多,市府应提早提出相关配套规画,且必须要滚动式调整以符合需求。

议员朱元宏、林昊佑说,台中市家户车辆数是全国第一,停车收费的深层意义应在于提高停车周转率,市府也应在推广低碳净零政策与标榜使用者付费两者间做好平衡,不要因为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而改变既定政策。

叶昭甫表示,目前因设有充电桩的停车格位只收取充电费,且旧式充电桩无法以度计价,驾驶会感觉停车收费较油车高,甚至出现部分电动车故意停在一般格位、再以加长充电桩线路的方式充电等乱象,未来将全面汰换设备,电动车停在公有停车格内会收取电费及停车费,也会另订电动车停车费率与优惠办法。

法规会召集人陈俞融认为,因委员多对未来优惠办法存有疑虑,要求交通局先研拟优惠政策后,再于6月会议中重新提案审查。电动车收取停车费预计今年7月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