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公车撞死母婴憾事 警加强取缔汽机车礼让行人

台中市27日发生公车撞行人致2死憾事,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29日统合警力,持续加强取缔汽、机车不暂停礼让行人先行通过等重大交通违规行为。(中市警二分局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台中市27日发生公车撞行人致2死憾事,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29日统合警力,并于辖内行人穿越及行车转向交织频繁的路口进行宣导。(中市警二分局提供/潘虹恩台中传真)

台中市27日发生公车撞行人致2死憾事,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29日统合警力,持续加强取缔汽、机车不暂停礼让行人先行通过等重大交通违规行为,并于辖内行人穿越及行车转向交织频繁的路口进行宣导,避免憾事再发生。

台中市北区学士路与英才路口27日晚上23时许,53岁陈姓司机驾驶丰原客运号公车,由英才路行驶欲左转中清路1段,不慎撞上行走在班马线的一家3口,导致李姓母亲和1岁儿子不幸身亡;警方初步研判肇因应为陈姓驾驶未依规定礼让行人而酿祸。

中市警二分局表示,分局已统合警力,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状况,规画具体防制策略及作法,持续加强取缔汽机车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等重大交通违规行为,并于辖内行人穿越与行车转向交织频繁的路口进行宣导,提醒驾驶人礼让行人优先通行,同时也提醒行人于天色昏暗时段外出时穿着亮衣,避免憾事再次发生。

中市警二分局也指出,行人是所有用路人中最弱势的族群,为减少行人遭汽机车撞击而伤亡的情形,中市警二分局除利用各种时机宣导行人路权优先的概念外,亦加强相关执法作为,111年迄今已取缔汽、机车不暂停礼让行人违规案计573件,较去年同期126件,增加447件。

中市警二分局分局长陈家铭呼吁,驾驶人行经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时,均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如抢越行人穿越道行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之规定处新台币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另,也提醒大型车辆驾驶人遇转向时,除应显示方向灯外,也应注意内轮差、视线死角范围有无其他人车,建立正确驾驶观念,才能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