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院立法禁跨性別參加女生比賽 參院、白宮不支持

在共和党主导下,众院21日以219对203票,通过立法禁止出生为男性的跨性别者参加女子体育竞赛。情境示意图。(Ingimage)

在共和党主导下,众院21日以219对203票,通过立法禁止出生为男性的跨性别者参加女子体育竞赛,违反本法的主办单位将失去联邦政府的经费补助。从票数对比看出两党立场泾渭分明,且民主党主控的参院和拜登总统都不支持,最后还是难以成为联邦法律。

赞成者的主要论点是「公平」,天生女性的运动员要和生理男变性人运动员竞赛,「本质上」就吃亏,会形成「不公平竞争。」

反对立法者说,本法案纯粹是政治考量,会让本已受到异样眼光的跨性别者,遭受更多排挤。

目前已有至少20州制定类似法律,禁止跨性别者以女性运动员身分,参加各年级和大专院校体育竞赛。

众院共和党通过的法案,把性别定义为「出生时遗传生物学及基因确定」的男或女性,如果成法,等于修订50多年前制定的「法典第九章」民权法,规定联邦赞助的机构不得准许「男性」参加女子运动比赛。

提案人共和党籍佛州联邦众议员史杜(Greg Steube)举他选区2020年奥运游泳选手艾玛‧魏恩特(Emma Weyant)「吃亏」的案例,说明立法理由。魏恩特去年在全国大专运动会5000码自由式决赛获得第二名,而赢过她的冠军选手是连续三年代表宾州大学男子游泳队参赛后变性,获准出赛女子项目的跨性别选手莉亚·汤玛斯(Lia Thomas)。

众院议长麦卡锡说,众院通过这项法案当天,是「美国、女生与女性,以及体育公平的伟大日子。」

民主党说,每个孩子,不论其性别认同为何,都应该有机会参加体育团队,不让他们比赛,会让他们觉得自己不重要。有变性女儿的民主党籍华盛顿州联邦众议员贾亚帕尔(Pramila Jayapal)说,共和党为了政治得分,不惜把跨性别孩童当作替罪羔羊,实在残忍。她提醒世人,四分之三跨性别学生曾遭骚扰或歧视,甚至还考虑过自杀。

她说,「本法案等于告诉我国这些最容易受伤害的孩子,『你们不属于我们』。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