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弱势学子安心就学 竹市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开放申请
新竹市「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将于10日起至31日受理申请。(新竹市政府提供/陈育贤新竹传真)
新竹市政府每年提供「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凡持有区公所2024年度核发的低收入户证明书,且年满25岁以下在学生,备齐资料于10日至31日至户籍地区公所提出申请,即可获得国小5000元、国中7000元、高中职(含五专至3年级)1万4000元、大专院校(含五专4至5年级)2万元助学金。
市府教育处指出,市府对经济弱势家庭非常关心、支持,因此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多年来不间断持续办理,近年来每学期嘉惠1000多名学子,投入经费达1000万元,期望竹市的莘莘学子可以顺利成长与健康茁壮,安心就学免烦恼,实现「新竹好学」目标。
教育处提醒,民众申请低收助学金时,应备齐文件包括竹市区公所核发的2024年度低收入户证明书;国中小生检附有盖注册章之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或在学证明;高中以上检附学生证或注册证明书;有效之受款人邮局存簿封面影本。文件皆可在「新竹市教育网」下载,请民众先行填妥申请表及核章后,再前往户籍地区公所申请。
此外,为简化申请流程,申请人可以在申请表中勾选户籍资料查询同意书项目,委托区公所业务窗口代为查调户籍资料,减少民众奔波申请资料。
市府提醒,低收助学金每学期仅开放1次申请期程,请申请人务必于期限内至区公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另,以下身分的学生,则不在此次补助范围之内,已领有公费就学补助不重复核给为原则,包括就读空中大学、军警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培育校院、各类进修学分班、在职专班、补习学校;延长修业年限、重修或补修者包括高中职以上,延修(毕)、转学(系)或休学之降读、重读。
教育处补充,民众若有申请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相关问题,可电洽询教育处及3区区公所民政课,东区区公所电话:03-5218231分机208、北区区公所电话:03-5152525分机230、香山区区公所电话:03-5307105分机202、教育处特前科电话:03-5427974分机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