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弱势学生 竹市低收助学金即起开放申请...3月底截止

▲本次申请日期自11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止(图/新竹政府提供)

新竹振道记者蔡文绮/新竹报导

为保障弱势家庭学生的就学权益,新竹市政府办理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申请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希望透过助学金减缓家庭经济压力审查标准并非依学业成绩而是采身份资格认定,惟须特别注意:重读、延修(毕)、转系降读者,不予补助。欢迎符合资格的低收入户家庭即日起前来申请。

新竹市教育处表示,凡持有本市公所110年度核发最新低收入户证明书、年满25岁(含)以下,并持续就读于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高中职校及本市公立国民中小学在学之低收入户学生家庭,每生每学期核发5,000至2万元不等的助学金。本次申请日期自110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止,请民众到区公所办理,并把握时效期限内完成申请。

教育处提醒民众申请助学金时,应备齐以下文件:(1)公所核发之最新低收入户证明书、(2)国中小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或在学证明,高中以上学生请检附有盖注册章之学生证或注册证明书、(3)有效之受款人邮局存簿封面影本。

为加速申请程序,民众可先至 新竹市教育网https://www.hc.edu.tw—表格下载—特前科奖助学金—第6项 ,下载新竹市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补助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先行填妥申请表并核章,再到区公所办理。

另为简化申请流程,可由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勾选户籍资料查询同意书项目委托区公所业务窗口代为查调户籍资料,减少民众四处奔波检具申请资料,有需求的民众请多加利用

民众若有任何申请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之相关问题,欢迎来电洽询本府教育处、本市三区区公所民政课,联系方式如下:东区区公所电话:03-5218231分机208、北区区公所电话:03-5152525分机230、香山区区公所电话:03-5307105分机244、本府教育处特前科电话:03-5427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