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109学年度第1学期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 10月1日起申请

竹市低收入学生助学金即日起至10月25日受理申请。(图/新竹政府提供)

振道记者蔡文绮/新竹报导

新竹市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即日起至10月25日受理申请,设籍竹市的低收入户学生,备齐资料公所申请,经审核资格符合,国小学生可领5000元、国中学生7000元、高中职1万4000元,大专院校学生2万元的助学金,请民众把握时效申请,别让权益睡着了!

为维护弱势家庭学生的就学权益,市府借由补助助学金的方式,减缓低收入户家庭的经济压力,且审查标准并非看学业成绩而是采身份资格认定,凡设籍新竹市,持有本市区公所109年度核发最新低收入户证明书、年满25岁(含)以下,并持续就读于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高中职校及本市公立国民中小学在学之低收入户学生家庭,且没有重读、延修(毕)、转系降读者学期核发5,000至2万元不等的助学金。

市府教育处也提醒,本次申请日期自109年10月1日至10月25日止,请民众握时效于期限内到区公所办理。另申请助学金时,应备齐公所核发之最新低收入户证明书、国中小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或在学证明,高中以上学生请检附有盖注册章之学生证或注册证明书、有效之受款人邮局存簿封面影本。

为加速申请程序,民众可先至新竹市教育网(http://www.hc.edu.tw)表格下载—特前科奖助学金申请处下载申请表填写并核章。另为简化申请流程,可由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签具同意书委托区公所业务窗口代为查调户籍资料,减少民众四处奔波检具申请资料,有需求的民众请多加利用

民众若有任何申请低收入户学生助学金之相关问题,欢迎来电洽询市府教育处、三区区公所民政课,联系方式如下:东区区公所电话:03-5218231分机208、北区区公所电话:03-5152525分机230、香山区区公所电话:03-5307105分机244、本府教育处特前科电话:03-5427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