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学校班级总量限制修法完成 落实居住事实查核
新竹市政府修正竹市班级总量限制办法草案,2024年1月由市长高虹安正式签核发布。图为东区总量管制的关埔国小。(陈育贤摄)
为妥善分配教育资源,新竹市政府举行多次学区公听会后,修正竹市班级总量限制办法草案,2024年1月经由市长高虹安正式签核发布,兑现「校校均质」承诺,未来将有效规范学校空间、学生人数、入学资格等,确保教学品质与学生受教权益,让竹市的学童们都能就近入学、安心上学。
市长高虹安表示,为平衡城乡区域发展,妥善分配教育资源,总量限制作业要点修正势在必行,透过总量限制相关规定能有效规范各学校空间、学生人数、入学资格等,并以每班学生最适人数为编班原则,若有学校空间不足状况,亦可申请实施总量限制,解决人数过多造成学习场域拥挤、教学品质下降等问题,携手维护学生受教权益,打造优质教学环境。
教育处长陈木金表示,总量限制学校将依法成立入学审查委员会,专责处理学生入学事宜,由管制学校组成查核小组,结合学区里(村)长、邻长及户政单位人员等网络单位,适时家访、查核居住事实,配套措施包括办理保险及相关安全措施、核给承办业务教职员工公(差)假登记、课务调整及补休,以及核给承办业务教职员工嘉奖奖励等。
教育处表示,各县(市)政府均已订定新生分发入学及总量限制相关规定,近期修正县市包含「台北市公立国民小学新生分发及入学办法」、「新北市公立国民小学新生分发及入学作业要点」、「桃园市市立国民中小学实施学校规模总量管制作业要点」及「新竹县国民中小学班级数总量管制暨学生入学实施要点」等。
教育处说明,「新竹市国民中小学班级总量限制学校新生分发及学生转入学要点」于2000月12日发布,2018年12月19日修正。近年竹市人口大幅成长,学生人数增加迅速,在学校数量有限之下,为平衡区域发展并配合学区画分制度,市府积极落实居住事实查核,并与各校研商,和行政处跨部门合作,达成条文修正共识并于今年正式签核发布,将有效维护学生受教权益,提供优质教育环境。
教育处指出,此次修法依据「新竹市国民中小学学区划分及新生分发入学办法」第3条规定订定,修正条文重点包括第3点,修正总量限制学校超收学生之但书规定;第4点,新增第1项叙明总量限制学校应成立入学审查委员会,第2项规范各校应订定作业规定。
且为严格审查总量学校居住事实,新增第3项后段入学当年度,同一门牌号码分发总量学校以1人为限之规定,现行规定第2项移列为第5项。
第6点,新增第2项新生登记分发时应持相关资料,以利居住事实查核。第10点,新增第2项学生至国外或大陆地区就学者,应办理转出,不得占用名额。第15点,新增有关总量限制学校应与学区里长、邻长、户政单位建立查核网络,以维护学区学童就近就学权益。
教育处表示,除了落实居住事实查核,市府团队将持续推动各校整体规画,以学校设备资源最大容量控管,避免学生人数过多,造成软硬体设施不足情形,并妥善分配教育资源,保障学生就学权益,实现市府「新竹好学、安心就学」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