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爆下水道工程弊案 縣府:配合調查 要求廠商賠償

新竹县竹北市污水下水道第二期实施计划中,遭新竹地检署检察官调查发现,有2处标案有偷工减料,甚至未实际施工挡土设施的弊案,对用路人车造成极大威胁,涉及不法所得高达逾9818万元,检方对县府工务处承办人员林贤锽及厂商在内共14人提起公诉。

检方指出,林贤锽从2005年起便受雇于新竹县府工务处下水道科负责办理污水下水道系统工程采购案,参与2014年竹北市污水下水道第二期实施计划;该计划被分为9个标案,但其中部分第三标及第四标标案却出现施工厂商仅拍摄少量施作路段的施工照片并编制不实文件,骗取县府误认完工而拨款,超过7万7千公尺长下水道段有问题。

新竹县政府今天中午发出声明稿,县府表示,此案在今年7月受廉政署搜索调查以来,县府均配合相关调查工作,目前尚待审理判决,县府尊重司法,待法院厘清真相,毋枉毋纵,内部也将先与政风单位研议精进预防作为。

新竹县政府表示,本案若经判决有罪,将针对厂商追究相关行政责任并列为拒绝往来厂商,县府所受损失也将要求厂商赔偿及追回相关款项。

地检署指出,明知施工规范要求挖掘深度超过1.5公尺需设置钢轨桩及钢板作为挡土支撑,但在施工期间竟未依规施作。图/新竹地检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