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回运苗栗底渣暴增至60%挨批不合理 环保局回应了
新竹县议员蔡蕥鍹20日在议会质询时指苗栗县要求新竹县底渣回运量由15%暴增至60%,相当不合理,是不平等条约,环保局说明是权宜措施,已恢复15%再生利料回运。(罗浚滨摄)
新竹县每天产生280吨垃圾,多委由新竹市和苗栗县焚化炉代烧,县议员蔡蕥鍹20日在议会质询时指出,苗栗县要求新竹县底渣回运量由15%暴增至60%,再加上焚化再生粒料15%,导致今年需编增5600万做为回运苗栗县底渣及再利用经费,相当不合理,是不平等条约。环保局指权宜之计,已恢复15%再生粒料回运。
环保局长萧宏杰说,新竹县委托苗栗县代焚烧垃圾,合约是回运再生粒料15%,苗栗县去年6月发生底渣委外处理成再生粒料工程流标,为权益之计将新竹县底渣回运提高到60%,该局是委外送彰化处理厂制成再生粒料。
萧宏杰指当时正在编年度预算才多编到6500万元,苗栗县在去年8月顺利发包后,就恢复回运15%的再生粒料,因县府同时委托宜兰和嘉义焚化炉代烧垃圾,使用该预算清运处理底渣制成再生利料。
蔡蕥鍹根据资料指环保局有9588吨焚化再生粒料及41333吨底渣,没有说明堆置于何处,质疑「流向不明」,要求应制作底渣流向图供民众了解,并担心新竹县BOO焚化厂未来运转,飞灰和底渣处理问题。
萧宏杰说,依行政契约回运的底渣皆委托合格再利用机构,制成再生粒料做为工程材料,统计去年使用再生粒料1万1042公吨,用于新丰、竹北、湖口、宝山及关西等乡镇市道路级配粒料底层、基层及控制性低强度回填材料。
萧宏杰并说,新竹县底渣回运至再利用厂处理,依工程需求将产出的再生粒料载运至使用地点,并未在县内推置,使用情形皆须上传环境部平台公开,飞灰固化物目前是以有害废弃物掩埋,未来将研议引进技术,朝循环再利用方式处理。
蔡蕥鍹认为,县府应加强垃圾减量计划,设立垃圾分选厂,提高资源回收率,甚至实行垃圾随袋征收,透过使用者付费原则,达到实际垃圾减量目标,才是减少污染长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