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兹卡病毒侵台 感染后需留意5点

民众前往兹卡病毒流行地区,需做好防蚊措施。(图片来源/pexels)

疾病管制署12日公布,国内今年首例境外移入兹卡病毒为北部20多岁外国籍男性,6月27日自菲律宾入境,后经7月9日二次采检,确诊为兹卡病毒感染症。呼吁民众前往流行地区要做好防蚊措施。

兹卡病毒为黄病毒的一种,一般透过病媒蚊传染,但也可以通过性接触、母婴垂直传染等方式传播。典型的症状包含发烧、红疹、关节痛、结膜炎等;其他常见症状则为头痛、后眼窝痛、肌肉痛、食欲不振、腹痛及恶心等。

疾管署表示,一般成人感染兹卡病毒后症状轻微,但孕妇感染兹卡病毒后可能导致胎儿小头畸形或死亡,提醒孕妇及计划怀孕妇女,暂缓前往兹卡病毒流行地区;民众如需前往,应做好防蚊措施,如穿着浅色长袖衣裤、皮肤裸露处涂抹政府机关核可的防蚊药剂、住在有纱窗、纱门或空调的房舍等。

目前,菲律宾已升为第一级,泰国、越南、菲律宾、缅甸、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马尔地夫、圣文森、格瑞那丁、圣露西亚、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及安哥拉等地,皆有出现确诊病例,感染地区以东南亚国家占80%最多,需特别注意。

「感染兹卡病毒后应注意5点」

1. 防蚊隔离:在发病当天至发病后7天,或血液病毒核酸检验阴性前,患者应避免被蚊子叮咬。居住环境应加装纱窗、纱门,并使用蚊帐和防蚊液。

2. 安全性行为:男性应在感染后3个月内,女性在2个月内采取安全性行为或避免性行为;若男性的性伴侣为孕妇,应戴保险套或避免性行为至分娩。

3.从流行地区返回的女性,如计划怀孕,应咨询医师。

4. 暂缓捐血:痊愈无症状后28日或血液病毒核酸检验阴性,才可再捐血。

5. 胎儿追踪检查:怀孕妇女应告知医师相关暴露史,并每4周进行胎儿超音波检查,追踪胎儿生长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