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房地产“新十条” 首付比例 15%

【9 月 30 日,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十条”,10 月 1 日起施行。】“新十条”明确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政策。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在拟购新建商品房的县名下无住房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住房但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 15%。 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农村户口居民进城购房,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办理户口迁移后,按相关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受的权益不变,进城购房办理户口迁移后再生育的小孩,可按政策规定同等享受原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