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包男友偷吃!烈女PO鸟照呛「废物一个」 劈腿男进帐12K

林女因抓包男友偷吃,愤而在网路上散布其裸照,遭法官判赔1万2千元。(图/翻摄自Google Map)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被劈腿还遭法官判罚新北市林姓女子(26岁)与刘姓男友交往同居,但却在105年7月赫然发现男友在外偷养小三,愤而在个人脸书公布男友裸照、以及与小三的亲密合照,痛批「废物一个」!新北地院法官审理时,认为林女涉犯《妨害电脑使用罪》、《妨害名誉》等罪嫌,判赔刘男新台币1万2千元整,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内容指出,林女与刘姓男有同居期间,意外发现男友在外偷吃另有小三,气愤难耐之下便借着男友忘记登出Google帐号机会,侵入男友云端下载其裸照、生殖器特写与跟小三的亲密合照,并将照片全数上传个人脸书,痛批「遇过最烂的男人就是他」、「废物一个」等语,引起好友纷纷留言询问关心;刘男发现自己的「阳刚照」遭到女友散布后,愤而报警并提出告诉。

新北地院开庭审理时,林女对于犯行供认不讳,但强调是男友劈腿、偷吃在先,还激动地斥责刘男,「我这样做,大家就知道他劈腿了!」法官认为,林女行为虽情有可原,但仍触犯《妨害电脑使用罪》与《妨害名誉》等罪嫌,依法判赔刘男1万2千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