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通缉犯未出示证件 无说服力 警民乌龙互殴 法官叹治安不好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警员等人将54岁黄姓男子误认成通缉犯,逮捕时警民扭打,双方互告,新北地院29日开准备程序庭。(本报资料照片)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警员等人将54岁黄姓男子误认成通缉犯,逮捕过程还扭打,双方互告,黄被起诉伤害,翁员则被起诉伤害、强制与公然侮辱。新北地院29日开准备庭,双方都否认动手,法官语重心长劝双方「坐下来谈谈也好」,并指「现在治安不好」,认为翁员当时没出示服务证,没有说服力。

检方起诉,翁员和同事查捕李姓通缉犯,误将黄姓男子错认,以右手搭肩并执行逮捕,过程中黄没表明身分,反而与翁员扭打,将翁员过肩摔后跨坐其身上猛揍,并且攻击支援的员警。

检方另指控翁员在黄被制伏已无反抗力后,仍对黄挥拳、怒骂不雅字眼、喷辣椒水,又在黄被带回派出所后,不顾其意愿,硬拖黄去厕所洗眼睛。

准备庭上,法官希望双方可以考虑调解,「坐下来谈谈也好」,但双方都否认犯罪。翁员说,他对认错人盘查深感歉意,愿赔偿30万元和解,但他否认有犯罪意图,强调在盘查当下有表明警察身分,但来不及从腰包掏出警职证,双方就扭打。

翁员说,用辣椒水是因虽然已压制黄,但不确定黄是否会再反抗;将黄带回派出所后,也是依规定带其去清洗。但法官认为,现在治安不好,认为翁员没出示警职证,对民众没说服力。

黄则说,他没有将翁员过肩摔,两人肢体冲突后他有坐在翁员身上,但当下并没有打翁员,并否认用脚踹另名警察;虽承认警方有伤势,「但不是我造成的。」

法官认为双方都不坦承检方指控罪行,决定续开审理庭,确认「员警有受伤,但黄否认动手」、「翁员承认有伤害、公然侮辱的举动,但称没有犯罪意图」、「翁员否认强拉黄到厕所冲眼睛是犯强制罪」3点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