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我的脸被盗用了,怎么办?

如果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盗用并合成到其他影像上,或是企业发现商标被盗用时,在法律上可以采取什么作为?依现行法律规定,受害者可采取的法律行动包含提起刑事告诉、民事诉讼。

刑事告诉

盗用他人脸部照片,如果合成后的影像会让受害者的社会地位及名誉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合成到不雅照会让人觉得受害者私生活混乱、合成到虐狗影片会让人觉得受害者有暴力倾向等等,加上制作者将影像传送给不特定多数人,即可能构成刑法加重诽谤罪。

而盗用照片制作合成影像也可能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受害者的脸部照片可识别为何人,属于个人资料,制作者搜集照片后合成的行为,如果目的不符合个资法第5条规定「应尊重当事人之权益,依诚实及信用方法为之」,可能违反个资法第19条及20条非公务机关违法搜集及利用个人资料罪。

至于如果是企业的商标遭盗用而被使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或盗用者故意使用近似的商标而意图造成消费者发生混淆或误认时,则盗用者可能构成侵害商标权的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

民事责任部分,此类合成照片可能侵害受害者的肖像权及名誉权,肖像权及名誉权都是民法第18条人格权保护范围,受害者得请求法院命制作者除去其侵害(例如:要求删除影像),并得依据民法第195条第1项请求给付慰抚金,及请求回复名誉之适当处分(例如:要求在特定网站刊登道歉启事)。

另外,如果不希望民事诉讼程序审理期间该影像持续存在网路上,提起诉讼时也可以同时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请求法院于诉讼确定前暂时除去侵害(例如:下架影片),或是声请「假处分」(例如:命不得继续贩卖影片)。

如果是企业的商标遭盗用的状况,可以对于盗用者主张请求不得再使用,并得请求销毁侵害商标权的相关商品,及用来从事侵害行为的原料或相关器具,如企业因为商标遭盗用而受有实际损害时,也可以进一步向盗用者请求损害赔偿。

最后分享一个小撇步,通常行为人在发现有人提告时都会立刻删文,而为了避免在后续民、刑事程序中证据已遭销毁而难以举证,受害者可以在发现照片被盗用后,尽快找公证人进行体验公证,以证明在某个时间,该影像确实存在于网路上。至于遭盗用商标的企业,为了避免盗用者可能销毁商品的风险,也可以在尚未正式提告前,立即先购入盗用者的商品或保留相关的广告内容,并就购入商品或取得广告内容的流程请公证人进行体验公证。这些公证报告日后不管在民事或刑事程序上,都可以成为佐证的证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