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狗冷血不理 法院认证货车司机「肇事逃逸」

新北地方法院(取自新北地院官网

张姓货车司机在2017年11月间新北市新庄中港三街撞死1只白色土狗,认为警方肇事逃逸裁罚3000元并吊扣驾照结果不满并提起行政诉讼,但承审法官勘验现场监视录影画面发现,张男肇事对狗儿丝毫不理,并在搬妥货物驾车驶离现场,认定警方裁罚有理驳回张男之诉。

张姓男子在2017年11月23日上午7许开车由新北市新庄区中港三街9巷往中港一街行驶时,意外在中港三街9巷1弄口撞死了一只白色土狗,饲主报案后,警方依肇事逃逸裁处罚锾3000元,吊扣驾驶执照1个月,张男认为裁罚过重提出行政诉讼希望撤销罚单

张男表示,他识字不多,当天撞到狗后,他看到狗儿身上没有狗链狗牌,也没有晶片,就将狗抬到路旁不知如何处理,由于当时他有要事即行离开,也不知撞到狗要打119或报案,也不懂撞到动物也要去找警察前来处理,且他已达成和解,并负担狗狗的6000元火化费用,且家有八旬老父、自己又是依赖打零工度日低收入户,又是中度肢体障碍者,希望法官大人给他机会「高抬贵手」。

法院勘验现场的监视录影画面,发现张姓男子当时并没有四处张望寻找饲主之举,反而是待货物搬妥旋即驾车驶离现场,不但没有对犬只施以任何救护、抑或请求附近店家代为通知饲主报警措施,肇事逃逸事实明显,并驳回张男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