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15萬賭柯文哲贏 法官這理由判莊家、賭客無罪

去年9月总统、副总统选举期间,卢男被控利用手机连结网际网路通讯软体担任庄家,与赌客陈男对赌,陈男下注15万元睹柯文哲赢,如果柯当选陈可获得3.8倍赔率,检方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起诉,但法官认为,检方并未查出卢男有真的向赌博网站下注总统赌盘,判决卢、陈2人都无罪。

基隆地院判决书指出,检方申请简易判决指出,卢男因认选举赌博有利可图,企图以总统、副总统选举结果为标的而使用网际网路赌博,去年9月21日晚间9时55分,以中华民国第16任总统选举之开票结果为赌博标的,利用手机网际网路连结某通讯软体而担任庄家与被告陈男对赌。

赌博方式为由陈男下注15万元,赌候选人柯文哲当选,而卢男亦应允接受,达成对赌合意为,如113年1月13日开票结果,如柯文哲确实当选,陈可获得3.8倍赔率金额;反之,下注金额15万元全数归卢所有。

警方在去年9月22日下午5时50分,在新北市盘查陈男循线查获,将卢、陈两人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8条以电子通讯、网际网路以选举结果为标的赌博财物罪嫌送办。

判决书指出,陈男传送讯息给卢男为「帮我下柯文哲150,晚点拿钱过去」。卢男向法官坦承,陈男以Telegram问他,请其帮他向赌博网站下注签赌,但其并没有以网际网路赌博财物,因为他自己想跟陈男对赌,所以没有真的去网路上找选举赌盘下注,陈也没有拿赌金给他,二人只是讲讲而己,过几天警察就通知他去说明。

法官指出,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8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以选举、罢免结果为标的之赌博财物者,处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万元以下罚金」、「以电信设备、电子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相类之方法以选举、罢免结果为标的之赌博财物者亦同」。

法官认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8条之1第2项之罪,是以在特定人或不特定人可得参与之赌博场所,赌博网站、社群或群组内等网路空间,以电信设备、电子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相类之方法,与该赌博场所、赌博网站或社群经营者对赌,或与其他参与者进行赌博财物之行为为构成要件。

法官审理认为,并无证据证明卢男确实帮陈向赌博网站签赌下注总统赌盘,难认定有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构成要件。

去年总统大选选举期间,有人以15万赌柯文哲赢, 法官这理由判庄家、赌客无罪。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