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员工赴敌营 联发科赢了

工程师被怀疑泄漏的技术及其说法

晶片设计大厂联发科公司,为阻三名离职工程师带枪投靠敌营,紧急向法院声请暂定假处分,禁止三名离职工程师明年5月以前在香港商鑫泽公司任职。最高法院认定三人确有泄漏营业秘密可能,昨(25)日裁准假处分,确定。三人必须中断在鑫泽工作。

今年初,联发科研发部门资深工程师有一波离职潮,包括郑国忠、徐祥哲及杨智翔。他们原任职联发科「设计技术研发本部」,负责手机晶片研发的实体设计与验证程序,三人离职后都恰巧跳槽到香港商鑫泽台湾分公司,令联发科起疑。

经联发科法务部门调查发现,鑫泽刻意挖角郑国忠等三人,他们任职联发科期间参与研发或得知的重要技术机密,极可能落入鑫泽公司手中。鑫泽公司有可能是联发科在大陆的竞争对手展讯公司的子公司,先提告要求三人依聘雇合约规定两年竞业禁止期间,不得任职与联发科有竞争关系的鑫泽公司,也不能泄露或利用联发科营业秘密。

因郑国忠等三人的竞业禁止期间在明年4月、5月届满,联发科认为必须马上中断三人继续在鑫泽工作,否则即使日后胜诉也没有实质利益,因为这段时间三人足以将关键技术提供给鑫泽。紧急再向法院声请假处分,请求在法院判决确定前先命令三人不准任职鑫泽或其分支机构或关系企业,不得泄露、利用或发表联发科的营业秘密。

一、二审法院认为,联发科能在全球IC晶片设计领域居于领导地位,必有其核心技术,郑国忠三人确实接触过这类营业秘密,且鑫泽公司极可能是大陆展讯公司在台的子公司,挖角高阶IC设计工程师必有目地,均裁准许联发科的假处分。

郑国忠等三人提抗告主张,他们不是联发科经理人或管理干部,接触的营业秘密有限,他们在鑫泽的工作内容与任职联发科不同。最高院昨天驳回再抗告,假处分声请案定谳,三人必须中断在鑫泽公司工作,直到竞业禁止到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