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盐城籍干部被判刑十二年!

(原标题:最新,一盐城籍干部被判刑十二年!)

曹卫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12月,被告人曹卫东利用担任连云港市赣榆县县长、赣榆县(区)委书记,连云港市委常委、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土地出让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58万余元。

2022年9月,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有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卫东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等问题。

曹卫东在担任赣榆县县长、县(区)委书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等人所送礼金礼卡折合共计47.91万元;长期占用某私营企业主专门为其购置的奥迪A6轿车。曹卫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曹卫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新闻多一点

曹卫东,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江苏盐城人。大学本科学历,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人物履历

1988.09-1992.08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学习

1992.08-1993.08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陶庵办事处团委办事员

1993.08-1994.11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团委干事

1994.11-1998.04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委组织部干事、区委组织员

(其间:1995.08-1997.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涉外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8.04-1998.12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12-1999.11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高公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9.11-2002.01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高公岛乡党委书记

(其间:2001.01-2002.01江苏省委党校青干班学习)

2002.01-2002.11江苏省连云港市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2.11-2004.01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副区长,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其间:2002.02-2003.07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4.01-2005.12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5.12-2008.02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2006.10明确正处级)

2008.02-2009.08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2009.08-2013.07江苏省赣榆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县长

2013.07-2013.12江苏省赣榆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2013.12-2016.05江苏省赣榆县(区)委书记,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05-2016.07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常委、赣榆区委书记

2016.07-2016.09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常委

2016.09-2018.07江苏省连云港市委常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8.07-2018.08江苏省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8.08-2019.01江苏省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2019.01-2019.12江苏省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考核办主任、总工会主席

2019.12-2020.07江苏省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市考核办主任、总工会主席

2020.07-2021.07江苏省泰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21.07-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至2022.03)、党组成员

人物事件

审查调查

2022年1月,据清廉江苏消息,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2年9月,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有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卫东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等问题。

曹卫东在担任赣榆县县长、县(区)委书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泰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等人所送礼金礼卡折合共计47.91万元;长期占用某私营企业主专门为其购置的奥迪A6轿车。曹卫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曹卫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