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民国二十年(1931年)(一)(6)

客:这个说做这好,那个说做那好,我不知究竟怎样好,所以觉著乱的很。

答:定则不乱,不能定是不知止的缘故。欲定当从知止上用力。言之体当止于和,言之用必适于当。和则不伤人之情,当则不激人之辩。伤情激辩均不若不言。人不伤我之情我易以和处,人不激我之辩我易以默处,人伤我之情我仍能和,激我之辩我仍能默,则是知行合一。不知止有不知止的实际,不能止有不能止的实际,知止有知止的实际,能止有能止的实际,成不了这个实际,就不是这个实际,学问是内里的,不是口头的,这知止能止才是知行合一。

三月二十四日

仍觉自己道理的力量小,非道理的力量大,如何能使小者大,大者小。

以公道处事,以恕道处人,以谦道自处,守此标准,可使小者大,大者小。如何能公、能恕、能谦?同声相应,同性相补,理之当然。自己的公不足,应以他人之公来补。自己的恕不足,应以他人的恕来补。自己的谦不足,应以他人的谦来补。不怕不足,只怕不补。言公、言恕、言谦是智,人皆能之。行公、行恕、行谦是德,非有德者不能。智可以益智,德始能补德,藉补贵智而尤贵德。

恒其为自成之阶乎,一次不足则十次,百次不足则千次,只要不已,一定可以补足。

恒之基在先立不易之方,而后恒之不已。人一己百,人十己千,何患不成。唯当恒之以渐,始不可求深。恒当其事,功不可图大。深与大皆不当也,终亦无成而已矣。

三月二十五日

勿做颐中物,颐中之物,必为人所除。勿见义而避,见义而避,必为世所弃。颐中物乎,义之任乎,辨别甚难,但辨别不可不清,一混则大错矣。

正乘乘是大加盈,正加加是小加盈,正除除是大减盈,正减减是小减盈。负乘乘是大加亏,负加加是小加亏,负除除是大减亏,负减减是小减亏。正加正乘是益,正减正除是损。负减负除是益,负加负乘是损。正号是盈,负号是亏。

三月二十六日

不为威迫易,不为情迫难。不为利诱易,不为善诱难。此次错成德之良机,失做事之势利,非迫于威利,乃动于情善。不错良机,可以为君子。不失势利,可以做豪杰。

三月二十七日

心之有所,其如官之有衙乎,征之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之事实,可以说心不在视所,则视而不见,心不在听所,则听而不闻。儒家亦云,之其所而辟焉,明言心有其所。释家言,有五十一心所,以无所住而生其心为学佛之结论。儒家亦以不之其所为不辟,以意必固我为当无意必固我所也。无意必固我亦即无所住而生心之义,亦即不之其所之义。心之于所,其为学问之关键乎。心之于所之所以为关键,其为学问之事实乎。儒家言所略而不详,释虽详言,但何以之善所,何以之恶所,亦未言其究竟,是做人学问尚无科学之途径也。

三月二十八日

问:孔子说:智者过之,愚者不及也,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什么是智者贤者的过?

答:佛是智者过之,耶是贤者过之。智者过之是智离开仁,是撂了爱人。贤者过之,是仁离开本,是撂了亲亲。

问:佛大慈大悲,岂能曰不爱。

答:但是爱人之理,不是爱人之情,是尽力于人之死,不是尽力于人之生。生死相合乃是人生的那一回事,情理相乘乃是人生的那一个果。撂了一半,就敢说便宜话,敢做便宜事。比方走路,若定了往而不返,一定要走下坡路,以省其力,正所以显其智也,故智者以利为本。智者是寓义于利,以为合义始能利,是为利而行义也。仁者是寓义于理,以为合义始尽理,是为安而行义也。前所言以谦道自处,犹不若易之以忠道自处。谦道是益己的,忠道是尽己的。谦道是顺人的,忠道是直人的。理寓于情,故理亦蔽于情。佛认情是理之障碍,故灭情而成佛,情灭尽而佛成。儒认情为理之寄托,故尽情而成圣,情尽尽而圣成,灭情成佛而清高,尽情成圣而中正。清高是智,中正是仁。情包住理,始成了个人。但尽情后之理与未包住前之理,质异而效同。未包住以前之理,充满于无量,尽情以后之理,唯我是具。以其效同于充满无量,故其效亦等于充满无量。人生之意义其在斯,人生之结果其亦在斯。

三月二十九日

论事理不可含有喻人之意,更不可带矜昔之形。一有喻人之意及矜昔之形,是自己已与现事离开,则闻之者亦必离开所论事理以拒喻与拂矜。此时两方之言词虽仍在题上,然神已乖其实矣。离者固错,以离应离者亦错。以错驳错,事理焉能明乎。

人之生也,当尽其性,并尽物之性。尽其性全其生也,尽物性显其用也。有理性者,固吾之同类也,有情者亦吾之同情也。有生者吾同生也,有成者吾同成也。同理者愿与之合其理,同情者愿与之尽其情,同生者愿与之享其生,同成者愿与之共其成。人固吾之同类也,无生物也、有生物也、动物也、植物也、亦皆与吾人有所同也。均足以愉吾人之情,兴吾人之趣,喻吾人之理,乐吾人之性也。皆助我者,非羸我者,皆我之与,非我之敌也。

同其理,人与我无间。同其情,动物与我无间。同其生,植物与我无间。同其成,无生物与我无间。无间则人与我同其理,动物与我同其情,植物与我同其生,无生物与我同其成。既同之也伤则共伤,全则共全。伤物之成,即伤己之成,伤物之生,即伤己之生,伤物之情,即伤己之情,伤人之理,即伤己之理。全物之成,即全己之成,全物之生,即全己之生,全物之情,即全己之情,全人之理,即全己之理。伤则共伤,全则共全也。

如是,则不动一土,不贱一草,不杀一禽为宜耶,非然也?理之生贵于情之生,有情之生贵于无情之生,生贵于无生,以贱养贵,是用之也,非伤之也。植物吸收无生物是发挥无生物的精华,动物吸收植物是发挥植物的精华,人吸收动物是发挥动物的精华,因用而伤之,正所以成其用也。然过量之用,则伤用,伤用则伤其同也,伤同即是伤己。成之伤之,间不容发,成其用则己同成,伤其用则己同伤,成之伤之,当细辨之。

佛学易于成也在灭情,乖于道也亦在灭情,既灭情也则不重生可矣。灭情而重生,则视人等于禽虫矣。努力于禽虫之放生,乃忌侧身政治,是置强杀弱、众灭寡之人道痛苦于度外,而念念于禽虫之被危,是反视人而不若禽虫矣,其亦错之至者也。人是人也,不当离开人道而成佛。儒则入于国家社会家庭之中,不泥于情,不背于理。其负责也,人溺己溺,人饥己饥,一夫失所其责在己,栖栖皇皇,尽力于义之所当为,由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必至物各得其所而后已。真是入世。其为学也,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朝闻道而始可以夕死,并无遗于出世,尽忠于内,乐在其中,诚于中,推恕于外,万物一体形于外,其生也乐,其用也宏,其结果也诚。较之抛情出世、离人拒物以求生外之结果者,其于人道之顺背为何如哉。

复张鹤峰函

鹤峰(培梅)如晤:

一别三阅月,两地睽违,殊想念也。二月初三日之手函及封面所书均悉。劳资合一只到个各人做下是各人的之公道程度,尚未到货恶其弃于地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不必为己之大同程度也。以制度而言,公道正为恰当。以圣人所期望于人者而言,大同方为满意也。来信所谓恐不合乎我国人之心理者,想系指世俗之人心而言,非指古圣贤之心而言也。至封面所云:借钱者亦有人格,此非借钱人出利与否之问题,乃是制度之问题。井田时代农夫,未有将所获无故分出三分之二与人者,今之佃农则必须分所获三分之二与地主。古之农夫不与,无碍于人格。今之佃农不与,非特有碍人格,且有碍于法律。此无他,私产制度有以致之也。古之农,养八口之家,尚有余。今之佃,养四口之家而不足,其劳苦古今未尝有异也。古之农,今之佃,劳苦同而所得不同。古之农八口之家可以全生。今之农仅凭佃而养家者,果有八口之家,必须制死四口,余四口始能不饥不寒而生。故今之纯佃,过四口之家,则不易生,此无他,养不足也,亦即私产制度继续的普遍的盗去佃农家家三分之二粟,亦即继续的普遍的杀死佃农家家之四口人。

人盗人盗也,制度盗人亦盗也。人杀人杀人犯也,制度杀人亦杀人犯也。人盗人其盗也小,制度盗人其盗也大。人杀人被杀者少,制度杀人被杀者多。人盗人怕皆欲除之,制度盗人反护之。杀人之人人皆欲去之,杀人之制度人反欲存之。此无他,人群欲之政治势力使然也。实则人盗当除,制度盗更当除;杀人之人当去,杀人之制度更当去。果有圣人出焉,其于杀人之制度,必不能一日容也。谓为尚非其时而不必言则可,谓为不合乎我国人之心理则不然也。

惟此理在中国埋没将三千年矣,若于埋没此理以后之历史中求此理不可得也。即于现在私产制度下之社会中求此理更属为难。只好从吾人心头求之。余到大连以来,身心俱好,惟忆及偕冯公出洋之志未能遂,是失自身社会国家之一良机耳,此外无动心者。

特复。山手

再若以地主虽获三分之二,其养牲畜、补农具、储籽种、制肥料、所费不赀,更加之以负担过重之今日地主并无大益为此,则不当也。负担重为偶然之现象,非制度之事实。至其开支亦正为资本,井田时之农人亦均会养牲畜补农具储籽种制肥料,且其为种田地之开支与国家之负担,按之光绪年间,亦不过仅合全收获之三分之一,故今之佃农,以所得三分之一可养四口之家。井田时之农及私产制下之自耕农尽其一人之能力,亦只能使八口之家不饥不寒也。此正所以证明全收获之三分之一为农田之开支与负担,为平常之事实。

山又及

三月三十日

昨游龙王塘之蓄水池,问其船主曰船可乘否,此念之动,贪之过也。水有我游多之何,水无我游少之何。我游之于水我多之何,我不游之于水我少之何。何不顺而乘,顺而不乘。问之念即贪乘之念也,故说是错。

宇宙有我多什么,宇宙无我少什么,我生忙什么,我死短什么。忙的尽是短的,就是道。忙的不是短的,就是痴。

问:“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是什么景象?

答曰:这是去了动的说不动的。动时劳什么,休时息什么,这劳的息的均是自己的,不是大家的,是动的。动时不劳休时不息的那个是静的,才是大家的,才是宝贵的。动是自己的,不动是大家的。只要你没有自己的全是大家的,自然感而遂通。

三月三十一日

星期原为养息人之身心,乃反纵情玩乐作践人之身心,世事中目的与结果相乖,若是之人者比比皆是。模仿人者当知所警戒。

逞智而得中讨厌,逞智而不中取辱。逞能而得中招忌,逞能而不中惹羞。

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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