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岁老妇被列入国民法官复选名册 司法院解释了
司法院大楼。本报资料照片
司法院指出, 桃园地方法院为办理国民法官制度模拟审判,虽然张女士的女儿于张女士被列入复选名册后,就向法院申告张女士年届101岁,且居住在安养院,但因为张女士并没有法定不得担任国民法官的情形,所以仍然被列在复选名册内,因此后续再次接受到法院寄发邀请担任候选国民法官的通知。
司法院表示,民众如符合拒绝参与审判的事由(如年满70岁以上),且依法拒绝参与审判,当有不参与审判的权利,为能在维护国民参与审判权利同时,也避免过度影响国民生活,司法院将于制度正式实施前,尽速于施行细则拟定相关配套,研究是否可于认定国民符合法定拒绝参与审判情形,就可于更早的阶段予以排除,以资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