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起高考二级有3类科增订英检条件 普通科删考公文

考试院院会今通过修正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二级考试侨务行政、文化行政、新闻等3类科将英语能力检定纳入应考资格。(示意图,季志翔摄)

考试院院会今通过修正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二级考试侨务行政、文化行政、新闻等3类科将英语能力检定纳入应考资格;建筑工程类科修正应试专业科目;普通科目国文删除列考公文及测验,并自113年考试适用。

考试院表示,为落实双语国家政策,从考选端鼓励及要求应考人强化英语实力,已于110年6月修正发布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规则,针对高考三级业务涉外性较高类科增订通过英语能力检定为应考资格条件,考量高考二级应考资格学历条件为硕士学位,及格人员取得任用职等为荐任第七职等,均较高考三级为高。

考试院表示因此,业务涉外性高的类科应考人,亦应具备一定程度的英语能力,始显衡平,爰明定自113年1月1日起,侨务行政、文化行政及新闻等3类科应考人,须于报名期间前3年内曾通过全民英检、多益、托福、剑桥五级英语认证、剑桥领思职场英语测验、剑桥领思实用英语测验、雅思国际英语测验及外语能力测验等8种之一英语检定测验,且成绩达欧洲语言学习教学评量共同参考架构一定等级,才能应考。

考试院说,另因应住宅法制定公布,国民住宅条例配合废止,因修正建筑工程类科应试专业科目三「营建法规」内容,不再列考国民住宅条例;考量公文写作能力宜经由实作学习与精进,且本考试应考人均为硕士学历,应已具相当程度语言理解及应用等能力,各类科普通科目国文删除列考公文及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