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通過 明年起高考三級新增司法行政類科

考试院。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考试院今天院会通过,113年起,高考三级新增司法行政类科,并参酌司法院建议及高普考试减列科目原则,专业科目列考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救济法等4科。在卫福部建议下,减列社会行政类科减列2科专业科目。

考试院会今天通过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规则第12条、第2条附表一及第4条附表三修正案。未来高考三级新增司法行政类科,并减列社会行政类科考试科目,主要是考量各专业领域的实务运作需求,同时确保高考三级的应试类科及科目能与时俱进,以提升公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应对能力。

考试院说明,为使考选策略持续朝专业知能核心化的方向精进,113年起将实施高普考试规则修正案,高考三级应试专业科目以减列2科为原则,但部分类科因尊重用人机关研议意见,未予减列。

因此,社会行政类科列考的「社会福利服务」及「社会政策与社会立法」2科目,合并修正为「社会福利政策与法规」1科目,并删除「社会研究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