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條款 雇主省薪 逼出逃逸移工

移民署统计失联渔工近三千人。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移民署统计失联渔工近三千人,专家认为逃跑原因除了薪资太低、工时过高、船主不当对待、语言不同,主要关键是「十二年条款」;外籍渔工工作超过十二年未被调薪提升为中阶技术人力就必须在返乡及逃逸中选择一条路。

印尼籍渔工Mark今年十二月来台满十二年;这个年限是他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因为就业服务法规定,外籍人士来台工作最多只能累计十二年,除非雇主愿意改聘为中阶技术人力。中阶技术人力不受十二年限制,月薪须达三万元、续聘则三点三万元起跳。

Mark的窘境是没有船东愿意聘他为中阶技术人力,因为船东不愿意支付三万三千元固定月薪,宁可招聘新船员从头教起;如果到了年底还没雇主肯聘他转为中阶,「最坏的情况就是成为逃逸移工」。

「外籍渔工实际收入不会逊于其他行业,但分红与奖金占了很大比率;转为中阶技术人力意味着每月多支出一万元薪水,船东大多不愿意。」文史工作者吴小枚指出,十二年条款不只让部分移工冒险成为逃逸移工,也一定程度造成劳资双方裂痕,如果能修改法规放宽渔业中阶技术人力薪资规定,用固定薪水以外的分红、奖金等方式保障移工收入,对船东及渔工是双赢。

宜兰县渔工职业工会秘书长李丽华表示,部分外籍渔工为了续留台湾会和船东私下协议,表面上转为中阶技术人力、调升薪水,实际上每月把多领的钱缴回,但因涉及违法,绝大多数船东不愿这么做,她前阵子到南方澳绕了一圈,听到不少移工「跑路」,主要是卡到十二年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