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高中妹初夜给网友!做完被甩染菜花 母爆气提告神展开

高中妹感染菜花母亲逼问才认了曾和网友上床。(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基隆一名女高中生2016年在网上认识24岁的王姓男子,聊了几天后就坠入情网,还同意交往并献出初夜,岂料才交往2、3天,随即被王男以「年纪差太多」为由甩掉,还染上菜花。直到母亲发现治疗菜花的药膏,逼问才得知女儿糊里糊涂丢掉初夜,气得报警提告。

判决书指出,王男 2016年4月中旬透过脸书、Instagram结识女高中生小佳(化名),聊了几天后看到小佳PO文说下雨快迟到、赶不上火锅店打工,立刻自告奋勇传讯说要载对方上班,那天同年4月23日,是2人第一次见面感情也急速升温。

接下来几天,小佳下课、打工,都由王男接送,结果双方3天后就在王男住处偷尝禁果。当时小佳跟着王男回家睡觉休息,「做爱前他有问我要不要跟他交往,我同意,然后我们就很自然地做了,我是自愿的」。

岂料完事后,王男载小佳到基隆火车站校车,当晚就传讯「还是不要交往好了,我们年纪差距太大,是不同世界的人」,自此小佳的讯息都被已读不回,双方再也没有见面。

小佳被甩后不以为意,不久后还交了新男友,岂料半年后母亲打扫房间时,发现小佳偷藏的菜花药膏,立刻质问女儿现任男友「怎么会这样?」。当下男友急忙撇清,指小佳日前跟人乱搞才感染。小佳眼看纸包不住火,只好坦承曾和网友上床,让母亲气得直奔王男工作中古车理论,同时报警提告。

基隆地院审理时,王男辩称小佳打扮性感成熟,完全看不出才15岁,一直以为女方已经成年,而且2人是在小佳16岁生日前几天认识,就算有发生关系,也绝对是小佳16岁以后的事。

不过,法官调阅小佳IG纪录,发现2人认识当天不仅有打卡,而且少女还穿着高中校服、背著书包,审酌小佳前后供述一致,表示曾跟王男说过年龄、生日是跟家人过,加上王男案发后还送女方去搭校车,足证王男知道少女未成年,因此去年10月依与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判刑5个月。

事后,王男不服上诉,出示基隆医院诊断证明书,强调自己没有性病,小佳的菜花根本与他无关。但高院法官认为这份医疗纪录只能证明王男没有菜花,无法证实他与小佳发生关系的时间点,加上小佳曾法庭上多次袒护王男,强调都是母亲坚持,逼不得已才提告,实在没有诬陷动机,反斥王男至今仍不知悔悟、犯后态度不佳,因此维持一审原判,上月14日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