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资深警猥亵20岁妙龄女!承认给5千元 辩:对她有好感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萧姓员警以交还证物为由,本月3日前往案件当事人20岁林女家中,涉嫌对其强吻、摸大腿,事后还给5000元。三分局督察组长宋俊毅今天(17日)受访表示,初步调查,双方在去年底因案制作笔录才认识,没有深交,经检视相关监视器画面,萧对林确实有抚摸、拥抱等行为,萧也坦承对女子「有好感」,已将萧调离原单位。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萧姓员警以交还证物为由,本月3日前往案件当事人20岁林女家中,涉嫌对其强吻、摸大腿,事后还给5000元。(图/记者白珈阳翻摄)

宋俊毅指出,萧员担任警职18年,在目前的派出所就任6年,平时表现正常,没有其他性骚的申诉案件,未婚。宋说,萧与林女在制作笔录时才认识。

媒体问,针对林女指控萧进行猥亵后,拿了5000元给林女,是否真有此事?宋回应,萧员坦承拿钱给林女,但辩称「是因为对她有好感」,详细案情仍在调查当中。

据查,台中市第三警分局某派出所萧姓员警去年底处理一起纠纷案时,涉嫌在本月3日以交还证物为由,前往当事人20岁林姓女子住处,借机对林女强吻、摸大腿等猥亵行为,林女吓得无法动弹,事后向民代投诉。第三警分局今天上午指出,已将萧员先行调离原单位静候调查,并依强制猥亵罪移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