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女童烫成香肠嘴 2人妨害幼童发育函送

高雄一名女网友脸书社团PO文指出,6日到托婴中心接1岁大的表妹时,发现唇部红肿,经就医后确定是二度烫伤。(摘自脸书社团爆废公社/杨舒婷高雄传真)

高雄1名女网友在脸书社团PO文指出,6日到托婴中心接1岁表妹放学时,发现表妹的唇部红肿,家属怀疑女童遭虐成「香肠嘴」,经查是70度奶水烫到,经就医确定二度烫伤,愤而报警。托婴中心主任辩称是喝奶撞到,没有不当虐待;喂奶的老师则说未注意泡奶开水温度,不是故意烫伤女童,警询后,2人依伤害、妨害幼童发育等罪嫌函送法办。

高市府社会局获报介入调查后表示,如果托婴中心有不当对待幼童,依法最高可裁罚60万元。

女网友提到,接表妹时发现她嘴唇红肿,托儿所主任一开始说是喝奶时撞到,她查看监视器,发现老师喂表妹喝奶时表妹不喝,老师便将表妹带到没有监视器的地方,过了半小时才出来。

女子致电询问老师;老师却吞吞吐吐,当时她询问「牛奶泡几度?」老师回答「70度,也没有另外再加冷水下去冲」、还说「当时自己手温摸下去感觉不会烫,所以就灌给妹妹喝了」。

老师说,喂奶时因女童反抗,就让女童自己拿,但她却把奶瓶丢出撞到围栏,导致瓶盖打开,半罐奶水洒在妹妹脸部和口腔,当下立刻抱去换衣服。

不过,女子提出7点质疑,认为牛奶水洒出,身体却没烫伤;脏衣服也没有还回;该品牌奶瓶的瓶盖是出名的难开,怎会一撞就开;身为老师却不知道70度的水温不能泡奶;女童并非第1次受伤,还更加严重;烫伤当下并没有做任何处置,更没有告知家长;怀疑是奶水太烫导致瓶盖爆开。

警方表示,接获报案后昨日下午已到托婴中心调查,并调取监视器画面等。傍晚并通知姜姓老师和许姓主任,询问后,2人依伤害等罪嫌函送法办。社会局说,前天受理通报,昨已约访家长,并关心女童伤势,后续会再查调托婴中心及访谈托育人员,如确有不当对待情形,将依儿少法开罚6到60万元罚锾,并公布姓名,同时裁处该家托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