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2晚单独教女「打太极」不甩老婆 28年夫妻爆吵他竟提离婚
▲吕男每周固定晚间单独教女学员太极,被妻子怀疑不正常。(图/翻摄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吕姓男子婚后因为身心压力巨大,婚后学习太极拳并成为道场教练,但日前却被妻子发现她与另名女学员互动亲密,甚至每周固定2个夜晚,会在公园将女学员打太极,妻子提议想要陪同练拳却被拒绝,双方因此在亲友前争吵,吕男认为双方以无情感诉请离婚,但法官认为基于配偶的情感反应提出质疑属合理,而婚姻问题则人主要在吕男身上,因此判他败诉。
吕姓男子与妻子陈女结婚28年,婚后育有2名成年的子女,他控诉自己专营手表修缮的工作,妻子却在有能力下拒绝外出工作,他只能独自一人苦撑家计,且近年来妻子又要求一个月至少给10万的生活费,他在长年工作劳累下身体出现异状,因此修行太极拳术,为了配合作息100年起就跟妻子分居,没想到对方还质疑他外遇,并大肆渲染给亲友,认为双方已经没有感情基础,因此要求离婚。
吕妻则表示,每月十万元的生活费包含每月要付的6万保险费,以及儿女的补习费等,且她是直到怀孕后才辞去工作,平常也会帮丈夫送货。因为邻居日前不断提醒她丈夫有名亲密的女性有人不断在住处附近出现,要她注意,她询问丈夫却不断否认,指称是在练习太极拳,但自己要求陪同练习却遭拒绝,双方107年7月因此在亲友前争执,吕妻因此短暂返回娘家,分居期间还曾多次要求丈夫回来同住,拒绝离婚。
法官则认为妻子在家操持家务,未必亚于在外工作辛劳,且也经常替丈夫送货,每个月的给10万元费用也包含保险费等支出,因此不能认定吕妻是恣意需索金钱。而教女学员打太极的部分,法官则认为吕男每周二、四晚上都单独与女学员在单独练习太极拳,吕妻透过友人告知后,基于配偶的情感反应表达质疑「应可同理,不可因此正常反应反加则难,遑论吕妻破坏夫妻间正常关系的情谊。」且吕男是自行搬家,才导致分居,对于婚姻出现裂痕应负主要责任,因此判吕男败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