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广州“女博士裸死案”,双腿被绑俯身趴桌,凶手:她勾引我
“贪财好色,惹祸根苗”欲望是人生存本能,也是最为原始的动力,然而过于放纵欲望,只会惹出祸端,害人又害己;广州女博士“裸死案”,双腿被绑俯身趴桌,凶手在归案后却表示:她勾引我。
2006年4月6日晚,广州某大学实验楼突然燃起了一场大火,保安人员立刻提着灭火器赶往失火教室,当他们推门而入,却被眼前的一幕吓到了。
只见一位女士L身趴在会议桌上,双腿大开,身上还有窜动的火苗,好在火势不大,保安迅速将火扑灭,更触目惊心的是,女子的头部有严重的打击创伤,经初步检查,女子已经死亡,保安迅速报案。
警方勘察了现场,发现女死者双手被鞋带捆绑,颈部有勒痕,但不是窒息死亡,其死因头部的钝器打击伤;而在现场也发现了一把羊角铁锤以及一个使用过“安全套”,女子在死前遭受过QJ。
女死者的身份很快就确定了,她叫张诗玲(化名),时年28岁,是广州某大学女博士。
张诗玲虽然家境一般,但父母都非常注重教育,从小就培养她读书,张诗玲从小到大成绩都非常优异,2004年考取博士,攻读博士期间,还发表过数十篇的学术论文,个人履历相当优异。
在老师和同学的印象中,张诗玲为人随和,人缘好,跟同学、老师之间的关系都处理的很好,每每有人谈起她都觉得非常惋惜。
张诗玲L身死在了教室内,也引起了校内极大的热议,学生们都猜测为情杀;因为张诗玲长得很漂亮,校内校外都有人追求她,唯一公开的男友是比她小一岁的阿伟;未公开的且纠缠不清的“朋友”很多,同学们都表示:“至少有3个以上”。
2006年张诗玲公开打算跟阿伟结婚,或许是其中一位“朋友”想要挽回这份感情,然而却遭到拒绝,一气之下做出了残忍行径。
警方并不排除情杀,也调查了几位跟张诗玲来往密切的男生,但他们都有不在场的证明,完全没有作案时间,就在陷入僵局时,通过DNA检测以及大量的走访调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熊军。
25岁的熊军有盗窃前科,案发当晚曾出现在实验楼附近,而通过对比DNA也确定为他所留。
熊军在归案后承认了杀害张诗玲,并交代了作案经过。
熊军跟张诗玲完全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熊军出生在广州,家境条件较好,作为家中的男丁,父母难免会有所偏爱,在父母的骄纵下,他也养成了好吃懒做的坏毛病,由于读书成绩不好,熊军早早就辍学打工。
然而他学历低、又没有一技之长,经济收入一直上不去,还有小偷小摸的坏毛病,熊军的每份工作都干不长久,仅仅靠着母亲和姐姐接济,有时会偷一些东西贩卖。
2006年4月6日,熊军跟几个朋友在广州某大学篮球场打球,他一个人待到了晚上9点,眼看实验楼的学生都陆陆续续离开了,便想着偷点东西“赚”点零用钱,四处打量时,发现张诗玲一个人坐在教研室内,身边还放有一个手袋,熊军见财起意。
熊军伪装成在校学校向她打听一位老师的联系电话,并表示有急事要联系他,张诗玲没有听过这个老师的名字,但还是表示帮他问一下,当她去拿手机时,熊军无意中发现了手袋里面放了一个“安全套”。
一个正经学生,怎么会随身携带这种东西,而且还特意让他看到,难道是她在勾引自己?
熊军打量了张诗玲几眼,确实长得非常漂亮,他一把掐住她的脖子;张诗玲大脑一片空白,她不明白眼前这个陌生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想要反抗,但力气实在是太小了,她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将其掐晕,熊军用鞋带绑住了她的双手,双脚,又勒住她的脖子,随后将其QJ。
此时,张诗玲还有一丝气息,若是熊军放弃犯罪,她或许还有生还的可能性,然而当熊军发现她还有一丝意识,担心事情败露,又用羊角锤狠狠的砸了几下,最终致其死亡,并点燃了纸箱,企图毁尸灭迹。
从案发到张诗玲死亡,熊军的手段可谓是极其残忍,没有丝毫的怜悯心、道德心。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他表情漠然,虽然表示会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但极力隐藏名下财产,没有丝毫的悔过之心。
其行为分别构成:QJ罪、抢劫罪。
熊军的主观意志为盗窃,当事态升级后演变成抢劫、并实施了QJ杀人。
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中情节严重的就包括: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QJ罪最高刑也是死刑。
经法院审理认为,熊军分别构成QJ罪、抢劫罪,其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造成的社会影响深,数罪并罚,判处熊军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32万多元。
人性善恶难定,并不总是非黑即白的,在某一瞬间,一个人就可能做出极其邪恶的决定,熊军“贪财好色”害人害己,仅仅一个念头就毁掉了两个家庭的幸福,而他也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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