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待命抓毒蛇「月领仅800」 他告赢老板要回8万工资

高雄王姓男子受雇于与屏东县政府签约、陈姓男子开设的企业社,负责抓蛇,需24小时待命,接到报案电话15分钟内回电、1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结案,抓一条毒蛇工资800元,回来还要帮老板打杂。王男上班后曾领过800元月薪,最高也只领到1万6800元,怒告求偿工资及加班费。一、二审均认定陈男需支付工资差额8万6000元,加班费部分不用赔定谳。(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高雄王姓男子受雇于与屏东县政府签约、陈姓男子开设的企业社,负责抓蛇,需24小时待命,接到报案电话15分钟内回电、1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结案,抓一条毒蛇工资800元,回来还要帮老板打杂。王男上班后曾领过800元月薪,最高也只领到1万6800元,怒告求偿工资及加班费。一、二审均认定陈男需支付工资差额8万6000元,加班费部分不用赔定谳。

王男2021年11月15日起至隔年5月31日受雇陈男的企业社,负责捕蛇,抓一条800元计酬,月结一次,并于每月10日发放薪资。

王男需全天候24小时服勤待命,接到派案讯息或电话需于15分钟内回电话给报案人安抚情绪,1小时内抵达现场,若遇上的凶猛的毒蛇,需大胆与之搏斗,因为公司规定,2小时内必须结案。

不只要全天候待命,王男平时只能和另一名同事相互排班休假,排班也由陈男决定。王男还被要求每天去公司喂食老板的鸡、狗及清理其粪便等,如果不从,就会被毫无预告、故意不派案进行处罚。

王男到职第一个月只领到1万1200元,第二个月由于没啥业务,竟只领到800元。第三个月只领1600元,第三、第四个月业务较多,但也只领到8000、1万6800元。王男认为老板苛扣他工资,全天候待命也未给付加班费,提告求偿56万元。

陈男辩称,与屏东县政府签订2022年度捕蜂捉蛇劳务采购标案,虽依作业规范为全日履约,但王男并非24小时待命提供劳务,他也未强制要求王男接案,或因为王男接案太少给予惩罚。王男平时仍可自营事业及工作,也从没限制他休请假。对于是否承接捕蛇业务,王男保有拒绝及同意权,陈男也否认双方是雇佣关系。

一审法官发现,王男平时执勤范围阔达屏东县长治、内埔、麟洛、潮州、竹田、万峦等乡镇,调阅陈男公司纪录,发现王男上班期间应有321只蛇需要捕捉,但陈男只派给王男76只,最后判陈男需给付王男8万6000元。

二审法官认为,陈男确实需给付王男8万6000元,但加班费部分,审酌公司与县府签订的契约,无证据显示王男须24小时待命,此部分判决王男败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