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都不依规定时地报到 补充兵役男法办结果出炉

2次都不依规定时地报到,补充兵役男被法办,判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是役龄男子,在去(2024)年3月市政府寄发补充兵征集令,并由他的母亲签收,但阿国却无故未报到,并且逾入营期限5日。去年4月市府再度寄发,同样是他的母亲签收,但阿国仍未于指定时地报到。案经市府函送侦办,检方依妨害兵役罪嫌予以起诉,并声请法院简易判决处刑。

法院审理,法官认,阿国所为,犯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第4条第5款,「妨害征集罪」,阿国先后2次意图避免补充兵现役之征集,无故逾入营期限5日。法官考量,阿国明知役龄男子依法负有服兵役之义务,竟意图避免补充兵之征集,但却无故未依征集令报到入营服役。

法官审酌,阿国所为不仅妨害国家对于兵役事务之有效管理,且破坏国家对于征兵制度执行之公平性,损及潜在国防动员兵力,所为实属不该,但念及他在犯后终能坦承犯行,犯后态度尚可。日前依法简易判决,阿国被判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