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修服补充兵役办法 每年可回流服常备兵1925人

▲内政部修服补充兵役办法,每年可回流服常备兵1925人。(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内政部25日表示,配合全民国防兵力结构调整,役政司修正「常备役体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体位服补充兵办法」第2条,将于近期发布施行,主要修正申请服补充兵役条件,实施后预判每年回流服常备兵现役人数约1925人,改服家庭因素替代役约2560人,可有效增补国家兵员,并达到兵役公平原则。

役政司说明,国防部会同内政部于111年12月29日公告,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役男,自113年1月1日起回复征集服1年常备兵现役。

役政司指出,为因应国家常备兵员额需求及服兵役公平,调整常备役体位役男申请服补充兵役条件,并将役男家属均属老、幼、身心障碍、重大伤病、在学、患有中度身心障碍及低收入户,移列为申请服家庭因素替代役(可返家住宿)的申请条件。

役政司补充说明,针对役男家属不能维持生活者,提高服义务役役男家属生活扶助金约39%, 94年次以后役男役期回复为1年,薪资同步调升至2万1,350元,使役男履行国民义务之际,亦得以兼顾家庭生活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