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狂吃12次霸王餐「连锁店百货全遭殃」 无赖女正面曝光

▲洪姓女子12次吃霸王餐被带回警局。(图/记者陈宏瑞翻摄)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洪姓女子(27岁)2年多前开始,陆续在台南、高雄等地的百货公司、连锁餐厅吃了12次「霸王餐」,被法院判罚金也不缴入监服刑,今年8月洪女又两度跑到百货公司连锁店大吃大喝,结帐时双手一摊说没钱,被店家报警送办。检察官除了依诈欺罪将她起诉,也具体向法院求刑6个月以上,盼能将她送进监狱吃「免费牢饭」。而洪女的面貌也曝光,高雄餐饮业要多提高警觉。

检方指出,洪女是今年8月1日晚间7时许,到大远百日式餐厅大户屋用餐,一口气点了猪肉锅定食、猪排蛋盖饭、荞面汤面、抹茶冰淇淋、红豆汤圆等洋洋洒洒10道菜,一个人就消费1469元,洪女大吃大喝后,双手一摊喊「没钱」,店家只好报警处理,警方讯后依诈欺罪嫌将洪女移送法办。

▲洪姓女子在泰国餐厅吃霸王餐不付钱。(图/记者陈宏瑞翻摄)

检方侦办时,发现洪女近2年吃霸王餐前科累累,2022年2月间,洪女在台南连锁寿司店用餐,消费840元称忘了带钱,店家报警后,洪女被带回警局,隔天从台南地检署出来,又到台南某五星级饭店吃了4884元,一样说没钱,又被移送法办,最后台南地院以诈欺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

但洪女还是不付钱,去牢里蹲了50天后出狱,再度又四处吃「霸王餐」,2年多来她吃遍高雄各大百货和多家知名连锁餐厅,每次都是吃完饭不付钱被店家报警送办,而法官都是依诈欺罪判拘役40天至50天,或判罚1万至2万5千元不等的罚金,洪女也都选择不缴罚金,宁可入狱吃牢饭1天折抵1000元,前前后后共有10次吃霸王餐被判刑或罚金的纪录。

雄检侦办后,认为洪女已有多次吃霸王餐被判刑纪录,却都学不到教训,再度依诈欺罪嫌将她起诉,并具体求刑6月以上。

事实上,洪女共有12次吃霸王餐的纪录,已被判决的有十次,一案遭起诉,而她今年8月29日又跑到百货的泰国餐厅吃了2000多元,一样是不付钱,仍由检警侦办中。